市教委發招生"禁令" 民辦中小學規範招生

2017-02-14 14:40:18|來源:新民晚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開學在即,為落實上海“減負”工作要求,上海市教委今天就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招生規範工作明確9項要求。

  ● 2017年民辦中小學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為3月25日至4月7日,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

  ● 各區教育局要制定民辦中小學招生“三個承諾”(即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製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監管方案,並向社會公佈。學校要將“三個承諾”放在“校園開放日”活動通告(通知)、招生簡章的顯著位置,“校園開放日”期間將“三個承諾”通過書面形式發到每一位參與的學生和家長。

  ● 民辦中小學的校長、教師不得提前到幼兒園、小學作招生宣講、遴選學生。

  ● 民辦中小學不得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紙筆測試或學科考試,應當注重對學生好奇心、關注度等學習品質和社會適應性的考察,倡導民辦中小學創新面談方式。

  ● 民辦中小學面談全程錄音錄影,錄音錄影內容覆蓋面談所有環節,作為民辦中小學履行規範招生的有力證據,同時可提供給有關部門備查。

  ● 民辦中小學對學生面談僅限一輪,嚴禁組織2輪及以上的面談。

  ● 民辦中小學要將面談方案(包括面談方式、面談題目等)報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增加面談透明度。

  ● 民辦中小學的面談過程向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媒體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首頁開闢實名“舉報投訴”欄目,學生和家長可在線提交招生違規證據(照片、音頻、視頻等)。公佈市教委統一舉報電話(23116647),各區也會公佈舉報電話,歡迎市民舉報。

  ● 加強違規招生查處力度。一經查實民辦中小學招生違反“三個承諾”等規定的,由區教育局給予通報並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改正的,實施“雙減”措施,即核減該校下一年30%的招生計劃數,並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市教委將研究建立校長信譽等級制度,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市教委將民辦中小學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區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標,並責成區有關部門對玩忽職守、監管不力的責任人員予以相應的行政處分。(新民晚報記者 陸梓華 特約通訊員 焦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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