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時為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上海代表團的28件議案全部被列為大會正式議案。
今年上海代表團所提議案有三個鮮明特點——
■代表議案的數量品質均較高,體現了代表們積極履職的能力和水準代表們在本屆最後一次大會中,共提出議案28件,數量為本屆和歷年最高。這反映了代表們履職勁頭不減,更加積極投入的精神風貌和深入調查研究、積極發揮代表作用的成果。所提議案品質也較高,均符合大會所要求的代表議案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這些議案案由清晰、案據充分、方案具體,一些議案還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和説明。
■聚焦當下重點難點,提出了一系列制定或修改法律案例如有3件事關大家普遍關注的信息化建設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有4件涉及環境保護,包括水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長江資源保護、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還有一些既與國家長遠發展有關,也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比如物權法、繼承法、金融科技促進法、教師法、婚姻法、母嬰保健法、刑訴法、刑法等。
■積極破題,就法律落到實處起到實效,提出一些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的議案如要求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科技成果轉化法、立法法、教育法的執法檢查,並將其列入法律條文,以體現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維護法律的尊嚴。
從前四年議案辦理結果來看,上海代表團代表提出的議案大多得到採納,所提法律案基本上都已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比如,民法總則草案就與民法專家孫憲忠代表連續領銜提出的議案有關,孫憲忠等代表先後提出“關於修改民法通則的議案”“關於修改民法通則為民法總則及民法體系化的議案”“關於中國民法典中民法總則的編制體例的議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議案”等,提出民法典編纂“分兩步走”的思路也得到全國人大的採納。(新民晚報特派記者 姚麗萍 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