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費者組織支持訴訟 維權“長”出新模式

2017-03-15 08:17:59|來源:新華社|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新華社記者周蕊

  購買預付卡後遲遲不履行承諾,消費者找上門念起“拖字經”,公開約談直言“有本事去法院告我”,伴隨著上海消費者組織支持的消費集體訴訟獲勝,面對法院要求退還健身預付會籍費的判決,“老賴”終於敗下陣來。

  承諾泳池遲遲不兌現“老賴”健身會所被約談

  散發的宣傳單上大幅描述即將投入使用的豪華泳池,還附上了經常游泳對身體的種種益處,開業前就開始吸收會員收取健身年費,泳池遲遲不開還不肯退款,甚至還在消保委的公開約談上當眾稱“有本事去法院告我”,這樣的“老賴”健身會所讓20多名“中套”的消費者焦慮不已。

  去年6月起,上海市消保委接到20多名消費者投訴,反映上海新奧體育健身發展有限公司(黑駿馬健身長寧店)以“豪華泳池”為賣點,在會所還未開業的時候就開始推銷健身卡,但會所開業後,泳池卻遲遲不開,消費者催問時,黑駿馬健身長寧店便採用“拖字經”。

  2016年8月和10月,上海市長寧區多部門和上海市消保委兩度約談上海新奧體育健身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鄭超。約談現場,鄭超堅稱自己已經建造好了泳池,“只是還沒有投入使用”,更叫來游泳池的施工方“墊背”,聲稱是施工方的疏忽導致原本應由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體育部門頒發的對外開放證和高危許可證、室內游泳場所還應由消防部門通過審批等資質一概不具備。鄭超説:“想要退款肯定是不可能的,最多可以免費延長健身卡的使用期限,不然你就去法院告我。”

  “魔”高一尺,道更要高一丈

  在我國個體消費訴訟面臨訴訟難、訴訟貴、訴訟累的現實困境下,無良商家敢於説出“有本事去法院告我”,企圖鑽法規的空子,也許會嚇跑個體的消費者,卻嚇不走消保委支持的消費集體訴訟。消保委組織的專業公益律師團隊,免費為消費者提供專業的服務,終於讓“老賴”敗下陣來。

  上海市消保委認為,黑駿馬健身長寧店未盡到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全面的服務信息的法定義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未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義務,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引發消費糾紛後,對消費者要求退還服務費用的訴求久拖不決、無理拒絕,侵害了消費者的求償權;有必要採取法律手段糾正黑駿馬健身長寧店的侵權行為。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指派兩名公益律師為消費者的代理人,支持消費者向長寧區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

  經法院去年11月22日、12月21日兩次傳喚,被告上海新奧體育健身發展有限公司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法院審理後認為,無論是消費者與被告簽訂的會籍合同,還是被告的服務承諾、店面招牌、廣告宣傳單等,均突出並重點宣傳了游泳服務項目,可以據此認定游泳項目是原、被告之間服務合同的主要義務。同時,被告明知游泳項目應當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行政許可,但始終未向體育部門申請,對無法按約提供游泳服務負有過錯。

  2016年12月30日,法院依據合同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判令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會籍合同》于2016年11月22日解除,被告全額返還原告預付會籍費,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在為第一批7名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獲得成功後,消保委今年2月再度為第二批11名消費者提起訴訟。經過長寧區法院調解,訴訟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法院隨後出具了調解書,要求黑駿馬承擔訴訟費用,黑駿馬同時承諾全額退還消費者預付的費用。

  新消費新維權也要新觀念

  目前,第一批消費者已經全部拿到退款,第二批消費者預計將在本月內收到退款,消保委總計為18名消費者挽回近10萬元的損失。

  “非常感激!非常感謝!真的謝謝消保委和律師!”家住長寧區的王女士拿到退賠的2800多元,一連説了三句謝謝。

  王女士是在消保委幫助下獲得黑駿馬退款的18名消費者中的一名。去年夏天,衝著游泳池和汗蒸項目被“忽悠”辦卡的她,發現游泳池無法正常開放、汗蒸項目雖然開啟但溫度不夠無法達到效果後,連續幾次前往健身會所試圖退款都未成功。

  在採訪中,記者注意到一個細節,這場由消保委支持的集體訴訟,從律師的雇傭到庭審和調解環節等,全部無須消費者親自到場,消費者只需帶著憑證前往消保委提供材料和前往領取賠款兩個動作;從第一批消費者集體訴訟開庭到收到退款全程只有兩個月時間。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助理、法研部主任汪鶇説:“截至目前,消費維權機構支持的集體訴訟僅有上海消保委和中消協兩例,如何充分利用這種創新的維權模式,讓消費者轉變心態,不再怵于訴訟、敢於訴訟,還需要更多的探索經驗和好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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