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12日電(記者葉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12日向上海市反饋督察情況。督察組指出,上海市環境保護工作總體走在全國前列,但生態環境品質依然是影響城市整體發展的一個突出短板,與市民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和建設生態宜居城市目標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上海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督查結果顯示,上海市環境保護投入佔GDP比重連續多年保持在3%左右,近3年累計淘汰2540項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後産能,加強鋼鐵、石化等産業産能壓減。2015年以來,上海市28個區塊共整治污染源2059處,關閉淘汰企業6033家。上海推進1200余家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黃標車淘汰和港口船舶低排放控制工作走在全國前列。上海在全國率先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並取得較好效果。
按照邊督邊改要求,上海市嚴查嚴處群眾投訴的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1893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責令整改895家,立案處罰926家,罰款金額6211萬元,拘留17人,約談545人,問責56人。
對於上海市環保工作存在的問題,督察組指出,一是部分環保工作放鬆要求、降低標準。上海市生活垃圾應于2015年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理能力達到3.34萬噸/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時實際處理能力僅為2.4萬噸/日,缺口較大,導致垃圾非法傾倒事件頻發,生活垃圾違規處置問題突出。
二是在水環境治理方面攻堅克難不夠。2016年,上海市259個市級考核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有88個斷面為劣Ⅴ類,佔比為34%。上海市中心城區雨污混接導致每天約20萬噸污水直排;中心城區雨污合流泵站平均每日放江量達97萬噸。雨污混接、泵站放江對中心城區河道和長江口水質造成較大影響。此外,上海市污泥處置能力建設推進緩慢。
三是有關部門執法監管偏軟偏弱。上海市水務部門有法不依、處罰不嚴,導致一些工業企業超標納管問題長期存在。部分地區對非訴執行案件,尚未形成環保、工商、供水、供電等部門單位配合人民法院落實強制措施的有效機制,導致2013年以來上海市約800個被責令停止生産的企業未完成整改但依然正常生産。上海市現有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73家,其中32家未經環評審批。
督察組強調,上海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