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環保制度重大改革 上海下月頒發首批國家版排污許可證
這不禁讓人好奇,究竟是怎樣的一紙許可,有如此威懾力?它的推出,又是否經得起時間考驗,真正起到控制污染排放和改善環境品質的作用?
一項在我國醞釀了30多年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改革近期生根開花。上海市環保局11日透露,上海火電和造紙行業已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的申請,今年6月,從這兩個行業中,將誕生上海首批國家版排污許可證。到“十三五”末,上海相關重點污染行業都必須施行排污許可制度,無證不得排污。
對眾多排污企業而言,排污許可制度的施行,無異於一場“地震”。更有業內人士驚呼,這是“史上最嚴”的排污準入機制,為獲得排污資格,企業將付出更高的代價。
這不禁讓人好奇,究竟是怎樣的一紙許可,有如此威懾力?它的推出,又是否經得起時間考驗,真正起到控制污染排放和改善環境品質的作用?
老版許可制缺乏操作性
其實,“排污許可”的概念早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就已提出並付諸實踐。環保部的數據顯示,累計有20多個省(區、市)向約24萬家企業頒發了排污許可證。
然而,上世紀這張排污許可證缺乏實質性的行政許可意義。東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李方表示,首先,這張證並未獲得充足的法律支撐,1989 年的《環境保護法》沒有直接規定排污許可制度,只是要求了排污申報登記,並規定了超標排污費,這樣可以理解為,只要申報登記、繳納排污費就可以排污,無須再履行任何事前的審批程式。
其次,原先的排污許可制度重發證而輕監管。許多地方的排污許可證載明的內容較為簡單,未將與污染物排放行為直接關聯的生産工藝設施等排放源要求納入許可管理範圍,未對企業治理工藝流程、污染物排放地點、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詳細要求,導致後續監管和執法缺乏依據。
第三,原先的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排污收費、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等其他環境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銜接。多項管理制度並行、交叉、重復,造成行政資源浪費,企業負擔加重。
“上海標準”管得更嚴更寬
曙光出現在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作為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重要任務。此後,隨著各項文件的出臺,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逐漸成為共識。
就在上個月底,《上海市排污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也開始施行。“上海的排污許可制採用的是更嚴格的上海標準。”上海市環保局總量控制處副處長沈亦龍表示,上海的排污許可證管得更寬,相比環保部的相關規定,上海在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基礎上,還將固定廢棄物、噪聲也納入了排污許可證管理,這意味著,企業即使只産生噪聲,也必須事先通過審核取得産生噪音的資格。
除了管得更寬,上海的排污許可證還管得更嚴。排污許可證規定了企業每年的排污量,在排污量的核定上,上海沒有採用相對寬鬆的“行業排放績傚法”,而是採用了“歷史排放法”,參考的是企業基於達標前提下的實際排放量,這意味著,企業每年排污量的“天花板”會更低,壓力更大,也只有這樣,才能讓排污許可證控污減排、改善環境品質的能力“火力全開”。
此外,“上海標準”的排污許可制度還專門打了一個“冬季補丁”。沈亦龍透露,上海將來核發的排污許可證副本內,將增加企業冬季月度的許可排放量、冬季不利氣象條件等特殊時期的環境管理要求等“獨家”內容,以此應對每年冬季的空氣污染形勢。
青浦一家企業新投運的尾氣治理設施,為了拿下排污許可證,必須按要求大幅降低揮發性有機物的濃度和排放量
兩把劍讓企業“汗流浹背”
未雨綢繆,上海早在2015年就開始探索排污許可制度,截至目前,上海已對近500家區以上重點監管排污單位核發了排污許可證。今年開始,這批事先發放的上海版排污許可證將逐步向國家版排污許可證過渡,過渡時,上述眾多更加嚴格的“上海標準”很可能保留下來,體現上海在環境治理上的從嚴態度。
上海正偉印刷有限公司是青浦區首批獲發上海版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總務科副科長許慎麗坦言,能夠成為第一批獲證企業,是一種榮譽,但更多的是壓力,因為隨《主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一起發放到他們手中的,還有一本厚達幾十頁的副本,裏面列明瞭該企業在“十三五”期間,每年各類污染物允許排放的總量。比如,2016年,揮發性有機物只允許排放5.1噸,此後原則上每年的排放量均不得超出這一限值。
更令企業“汗流浹背”的是,取得排污許可證後,企業生産工藝廢氣要執行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的印刷業排放標準,所排放污染物的濃度上限“天花板”降低了近六成。“濃度和總量兩把‘劍’懸在頭上,稍有差池就要出問題,這倒逼我們不斷提升生産工藝和污染治理水準。”許慎麗透露,正偉印刷去年投入700多萬元,購置了凈化能力更強的廢氣處理設施,此後每年還要投入兩三百萬元的運營維護成本,並在生産工藝中採用更環保的原輔材料,才能“篤定”地完成排污許可證的要求。
上海版排污許可證,《主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及其副本
為實現環境共治鋪路
“上海的做法完全和國際先進經驗接軌。”上海中法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陸子維坦言,環保要求越來越高是必然趨勢,企業如果想在上海繼續發展,就要接受現實。從長遠來看,只要企業敢於在環保上不斷投入,堅持走在前列,勢必有一大批低水準企業因為通不過排污許可審核而被請退出市場,那時更大的商機和更良好的市場環境就是回報。
據悉,中法水務將增加産能,其污水廠五期等工程將在今年投入運營。與此同時,企業將追加主要用於環保等領域的研發費用,今年預計將佔到年總成本的10%左右。
中法水務的一處污水處理設施
在未來,排污許可制度還有非常豐富的可能性,其中之一,就是真正推動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實現多元共治。沈亦龍介紹説,新版的排污許可證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要求,即要求排污單位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超標排放情況、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相關信息。如此,公眾就有了監督的渠道。
借助排污許可制度,更加客觀、詳實的環保大數據庫也有望建成,其應用前景廣闊。比如,豐富的數據客觀上可以讓監管部門更容易查找發現排污企業存在的問題,而企業公開的排污信息、報告等數據,經過匯總分析,將成為政府部門制定污染源排放清單等決策的重要依據,屆時污染治理將更加有的放矢。此外,豐富的數據也是實現排污權交易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