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虹口推出大眾創業政策完善版

2017-05-31 10:41:16|來源:新民晚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滬虹口推出大眾創業政策完善版 青年創業者招用一名失業人員補貼萬元

  圖片默認標題

網絡圖

  記者昨天(30日)從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該區近日推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扶持政策完善版,上海戶籍青年在該區創辦創業組織,參加該區組織的創業培訓和創業見習,招用至少一名及以上虹口戶籍失業人員,正常開展經營且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專項補貼10000元;正常開展經營滿1年且帶動4名及以上上海戶籍人員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再給予10000元創業專項補貼。

  虹口區近年來大力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鼓勵青年人創業,並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該區創業扶持政策完善版規定,經相關部門認定的創業見習基地,為上海戶籍青年、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直接提供見習經理、部門主管助理等見習崗位或在策劃、行銷、財務等經營管理環節提供見習機會,按招收人數給予見習基地帶教費補貼,每人每月2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虹口戶籍青年在該區創業見習基地參加創業見習,見習期內每月按上海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0%給予生活費補貼。與該區簽訂創業戰略合作協議的上海高校推薦具有創業意願的在校大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到該區創業見習基地參加創業實訓,實訓期內每月按上海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實訓期限不超過3個月。

  虹口區創業扶持政策完善版同時規定,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非上海戶籍青年大學生在該區創辦創業組織,正常開展經營、帶動4人及以上(其中該區戶籍人員不少於兩人)就業且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專項補貼10000元。凡上海戶籍青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非上海戶籍青年大學生(含大專)創辦的註冊地、經營地都在該區的創業組織,招用上海戶籍失業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請青年創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招用虹口戶籍失業人員每人每月600元,上海戶籍失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補貼期限原則上不超過自創業組織註冊登記起的36個月,補貼人數最多不超過20人。

  同時,虹口區創業扶持政策完善版還對開辦費、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初創期創業組織社會保險補貼、服務創業組織成果購買、創業孵化服務補貼、社會助創組織成果購買補貼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