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款1400萬卻要還上億?上海警方一年摧毀100余個“套路貸”犯罪團夥
今年5月8日,市民沈女士到黃浦公安分局報案:為了創業,2014年,她通過一家小貸公司先後借款1400萬。誰知短短兩年,她竟被告知欠下了上億元債務!
為了逼迫沈女士還款,對方還通過法院申請,凍結了沈女士公司賬戶,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轉。
黃浦警方偵查發現,隱藏在合法民間借貸偽裝下的,是一個典型的“套路貸”團夥。此類犯罪團夥近年來大量出現,以“小貸公司”為幌子,以放貸為誘餌,通過“虛增債務”“簽訂陰陽合同”“網簽房産”“虛假訴訟”“脅迫逼債”等方式,榨取市民群眾鉅額財産。
上海警方今天上午披露:從去年9月起全市範圍嚴打以借貸為名非法牟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始以來,各級警方已先後打掉100余個“套路貸”團夥,逮捕340余人。
圖説:上海警方一年摧毀百餘個“套路貸”犯罪團夥。警方供圖
女老闆創業缺錢步步入套
2014年7月,沈女士因創辦公司急需大量資金進行建廠、研發和生産,急需融資1000萬元。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自稱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法人的尹某。尹某一口答應可以提供融資服務,但是要分批借貸。急於用錢的沈女士當即與尹某簽訂了第一筆270余萬元的貸款合同(實際得款243萬),合同期三個月,月息3%。
同年8月,尹某指使員工高某冒充“放貸人”,又與沈女士簽訂了一份240余萬元的借款合同,借期三個月,月息4%。雖然利息比銀行高很多,但在急於用錢的沈女士看來,民間借貸就是這樣的。正當沈女士為自己找到了“放貸人”而慶倖的時候,她正一步步走進尹某的“套路”。
三個月後,合同到期。沈女士因資金緊張無法償還債務。尹某“主動靠前”,為客戶“排憂解難”,他提出可以為沈女士介紹新的“放貸人”,把之前的兩份合同“打包”,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就可以將之前的欠款“平賬”。尹某一番忽悠之下,別無他法的沈女士同意了尹某的提議。同年11月,尹某指使助理將前兩份合同連本帶息 “打包”,與沈女士簽訂了新的總額近530萬元的借款合同,後尹某又以計算複利為由,將合同金額抬高至570萬元,借期四個月。
打雜、保安、廚子粉墨登場
感覺越來越覺得有利可圖,尹某甩開了膀子決定大幹一場。尹某又先後指使自己公司員工高某、打雜人員劉某、保安張某、廚師侯某、服務員顧某等先後冒充“放貸人”,以“平賬”為名與沈女士簽訂借款合同。尹某自己則作為借款擔保人,並以沈女士無法償還債務為由,逼迫沈女士每月支付其高達110萬元的擔保金。
經過幾次合同“打包”後,合同金額連本帶息加上擔保金已經達到驚人的2800萬元,利息也已上升到月息10%。而沈女士實際借到手的借款只有1400萬元。2015年11月,尹某再次為沈女士“平賬”,與沈女士簽下虛高的3395萬元借款合同。這也是沈女士與尹某一夥簽訂的最後一個借款合同。
“套路”得逞,尹某和同夥開始向沈女士催還虛高債務。按照尹某等人的計算方法,至2016年9月,沈女士借款金額連本帶息加保證金已經累計億元。為將虛假合同“合法化”,尹某還通過第三方公證機構對相關合同進行確認,以期日後在催賬或者訴訟時獲得法律支持。迫於壓力,沈女士曾先後償還近700萬債務。但近億元的欠款無論如何無法償還。2016年9月,尹某向法院申請凍結沈女士公司賬戶,導致沈女士公司無法運轉。
查閱尺許轉賬記錄拆穿套路
今年5月8日,身心俱疲的沈女士到黃浦公安分局報案。接報後,黃浦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查工作。為了查清每一筆借款、還款的來龍去脈,專案組民警在全市多家銀行反復走訪、調閱轉賬記錄,先後查閱了一尺多厚的轉賬憑證、“借款”合同等,經過二個多月縝密偵查,最終查清了尹某等採取俗稱“套路貸”方式,由尹某提供資金,高某制定虛假合同,徐某、顧某、劉某、張某等冒充“放貸人”,以多次虛假平賬的方式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再由張某、侯某等人至被害人公司索要虛假債務的犯罪事實。
圖説:民警正在調查取證。警方供圖
今年7月12日,在掌握大量證據的情況下,黃浦公安分局抓獲以尹某為首的犯罪團夥8人。8月18日, 經黃浦區檢察院批准,全部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被依法逮捕。
沈女士可能是警方迄今破獲的單案案值最高的“套路貸”案件,但類似的“套路”其實早已屢見不鮮。
去年11月22日,普陀警方摧毀的一個20人“套路貸”犯罪團夥,先後成立了“人佑實業(上海)有限公司”、“雍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玉福房地産經紀事務所”等多家公司,欺騙借款人寫下多張虛高借條,通過欺騙、言語威脅等方式讓借款人簽下若干空白合同(全權委託賣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同意房屋網簽協議等),後進行房屋抵押借款及全權委託賣房等公證手續,並將抵押的房屋網簽到團夥成員名下。
在討債中,犯罪團夥甚至憑藉款人所簽的房屋租賃合同強行入住,並利用全權委託賣房公證書及相關證件,私下將借款人的房産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約等於借款人借條總金額)過戶到該團夥成員的個人及公司名下,部分房産已被再次轉賣他人。
去年12月29日淩晨,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會與寶山分局聯手,在本市靜安、嘉定、楊浦、松江、浦東等區及外省市地區同步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搗毀5個“套路貸”犯罪團夥,查獲大量借條、合同、房産證、戶口薄等涉案物品,查證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案件16起。
圖説:警方提審犯罪嫌疑人。警方供圖
警方揭秘“套路貸”五部曲
上海警方今天上午表示,從目前警方偵破的案件來看,“套路貸”絕非一般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在法律規定的利率範疇內盈利,“套路貸”則以追討虛增債務非法斂財,兩者存在本質區別。“套路貸”不屬於民間借貸,其本質是違法犯罪。
圖説:“套路貸”五部曲。葉聆 製圖
“套路貸”究竟是怎樣步步設套將借款者引入彀中?警方上午詳細解剖了“套路貸”最典型的的“五部曲”。
一、製造民間借貸假像。犯罪嫌疑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但實質均無金融資質。一般來説,“套路貸”均以個人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個人民間借貸假像。犯罪嫌疑人以“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陰陽合同”“虛高借款合同”以及房産抵押借款合同、房産買賣委託書、房屋租賃合同等顯然不利於被害人的各類合同,有的還要求借款人辦理上述合同的公證手續。
二、製造銀行流水痕跡。犯罪嫌疑人將虛高的借款金額轉入借款人銀行賬戶後,要求借款人在銀行櫃面將上述款項提現,形成“銀行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但犯罪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保留實際借款金額,其餘虛增款額須交還犯罪嫌疑人。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讓被害人抱著提取出的現金進行照相,製造被害人已取得虛增款額的假像。
三、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在簽訂借款合同並製作銀行走賬流水後,通過“變相拒收還款”“借款人還背負其它高利貸”等方式和無理藉口故意造成或單方面宣稱借款人“違約”,並要求全額償還“虛增債務”,“虛增債務”往往大於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
四、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扮演”其他公司)與借款人簽訂新的更高數額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軟硬兼施“索債”。犯罪團夥成員自行實施或雇傭社會閒散人員採取各種手段侵害借款人合法權益,滋擾借款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及其近親屬施壓;或利用虛假材料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所謂的“合法債權”,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借款人及其近親屬財産的目的。
被害人多數低信用有房産
警方對已偵破案件分析,“套路貸”案件中的被害人以本市低收入、無業人員居多,主要是20至50歲之間的中青年,多數被害人名下有房産,且自控能力差、消費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識,容易被騙入“套”。
此類被害人大多銀行貸款信用低,難以從正規渠道獲得貸款,轉而通過街邊廣告和互聯網媒介上發佈的無抵押放貸信息,或經他人介紹被誘騙借款,被害人身份證、房産證甚至簽訂的借條、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團夥扣留,個人信息、房産地址等也被犯罪團夥所掌握。
此外,警方還發現有一批所謂的“仲介人員”誘騙甚至脅迫被害人向非正規貸款公司借款,從中謀取高額利益。對此類人員公安機關將加大打擊力度,從嚴懲處。
警方呼籲廣大市民,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貸”作案特徵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報警,以利於公安機關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同時,警方建議廣大群眾至本市經批准合法經營的正規小額貸款公司借款,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佈的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信息。(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