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多家公證處“虛擬財産不予公證”

2017-09-05 17:43:07|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妻子過世,丈夫想過戶淘寶店遇難題 淘寶要求出示公證書上海多家公證處表示“虛擬財産不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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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淘寶要求,我需要出示一份放棄繼承的公證書,才能讓我爸爸繼承這家店舖。”幾年前,上海市民趙小姐用其母親名義申請註冊了一家淘寶店,但是去年趙小姐的母親不幸去世,趙小姐想要將這家店過戶給父親,卻遇到了難題。

  由於趙小姐本人和父親都有繼承權,根據淘寶要求,必須由一方出示放棄繼承的聲明書才可完成過戶流程,但是在申請公證處公證的過程中,多家公證處均以“淘寶店舖為虛擬財産”為理由,拒絕出具公證書。

  要出具放棄繼承的公證書

  幾年前,趙小姐替母親在淘寶網開了一家網店,以經營女鞋為主,一年前,趙小姐的母親去世,“因為已經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店舖生意也一直不錯,積累了一群忠實顧客,所以我和我父親就想繼續經營這家店。”

  為了更好地經營,趙小姐決定將店舖全權交給自己的父親打理,“實際上,我和我父親都可以繼承這家店舖,但是根據淘寶規定,如果想要將店舖過戶給一個人,就需要另一個人出具一份放棄繼承的聲明書。”只是,令趙小姐沒有想到的是,為了這樣一份聲明書,在上海各大公證處來回奔波都遲遲沒有消息。

  趙小姐告訴記者,最開始以為只要將材料準備齊全,去公證處公證即可,“但是我去了上海市區的好幾家公證處,均被告知淘寶店舖是虛擬財産,不能公證”。

  到底應該怎樣才能把這家淘寶店舖過戶到自己父親的名下,成了趙小姐心頭的難題。

  此前無類似公證案例

  記者調查發現,根據淘寶規定,如果店舖原賬號申請人已經死亡,店舖需要進行過戶操作,過戶的過程中就需要出具原申請人的死亡證明、戶口本、派出所關係證明、經公證的遺囑以及一份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公證書。而這份公證書,市中心幾大公證處均不予出具。

  為此,記者致電上海徐匯、東方等幾大公證處進行諮詢,上海東方公證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淘寶店舖屬於虛擬財産,“沒有辦法證明其價值和所屬。”再者,此前並無相關類似的公證案例,因此根據規定對虛擬財産不予公證。上海徐匯公證處在虛擬財産的公證問題上也給出了和東方公證處相同的答案。

  趙小姐告訴記者,此前,甚至有東方公證處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整個上海市都不能辦理關於淘寶、微信、遊戲賬號等虛擬財産的公證。

  無奈選擇去杭州公證

  根據淘寶後臺規定,在過戶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提交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公證書,趙小姐的店舖就必須要在9月17日下架所有的物品。萬般無奈之下,趙小姐聽從朋友的意見,選擇前往杭州進行公證,據了解,如果是在杭州辦理公證,趙小姐只需提供母親的死亡證明、淘寶店舖的關聯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等就可以。

  就在趙小姐著手去杭州辦理公證後,有網友爆料稱,在上海金山區或許可以辦理虛擬財産公證。昨天下午,記者致電金山公證處進行諮詢,金山公證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只需要申請人將戶口本、身份證、淘寶的各類相關證明等帶上即可前來進行公證,“不過具體的還是要聽現場公證人員的説法。”據了解,金山也並非一直都可以對虛擬財産進行公證。

  相關法律空白待完善

  隨著互聯網日益深化,網絡虛擬財産的規模越來越大。虛擬財産包括的範圍很廣泛,諸如淘寶賬號、遊戲賬號、手機支付賬號、虛擬貨幣、遊戲裝備、公共號、直播號等,網絡上具有經濟價值的賬號、虛擬物品,都可以視為虛擬財産。隨著互聯網的加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品信息被網絡化,未來或將産生更多有價值的虛擬財産。

  在此之前,有媒體報道一對“85後”小夫妻想要將淘寶賬號公證為共同財産時卻連番碰壁,對於像淘寶、微信、遊戲賬號等虛擬財産的公證,相關法規尚屬空白。實際上,作為互聯網迅猛發展的産物,虛擬財産的獨立和價值性始終不容小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同濟大學法學專家劉春彥就表示,雖然《民法總則》沒有明確規定對虛擬財産的保護可以構成一種權利,但是明確表示了虛擬財産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劉春彥同時指出,“不管是實體財産還是虛擬財産都是財産,在最初,法律上是沒有對財産區分的,杭州之所以可以公證,或許是將‘虛擬財産’視為‘財産’中的一種,沒有刻意分開。”

  此前,著名電子商務專家劉春泉律師也表示:“在法律確認前,‘虛擬財産’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虛擬財産’在法律認可前是否可以出售,是否可以作為對價,這是存在疑問的。至少在目前物權法的體系下,很難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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