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342家上市公司完成439筆定增

2017-11-06 14:18:06|來源:證券日報|編輯:陸琲嘉 |責編:劉徵宇

  監管層對再融資政策的收緊,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證券日報》記者從同花順數據得知,今年以來截至11月3日,共有342家上市公司已實施完成439筆定向增發,其中,股價跌破定增發行價的上市公司有170家,佔比約為39%。而去年同期(2016年1月1日—11月3日),則共有434家上市公司實施完成576筆定向增發。從數據上可以看出,今年參與定向增發的上市公司數量明顯銳減。

  “參與定向增發的上市公司數量銳減,與今年2月份出臺的再融資新政有很大關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券商研究院策略分析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規中對於再融資主要做了四方面改變,一是頻率受限,二是定價受限,三是規模受限,四是資格受限。整體來看,新規的出臺使得上市公司擬通過定向增發來“圈錢”的做法變得越來越困難,這也是今年參與定向增發的上市公司數量減少的主要原因。

  上述人士所説的再融資新規,其實是指今年2月17日證監會為了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完善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而發佈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該人士所説的四個改變是指:一是董事會決議距前次再融資期限不得少於18個月;二是定增發行期首日將成為唯一定價基準日;三是再融資規模受限,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四是再融資資格受限,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産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上市公司將不具備再融資的資格。

  北京和盛乾通投資的總經理明勇星認為,再融資新政簡單來説就是取消折價、限制規模、延長週期。再融資新政是監管層對這一細分市場在發展中出現問題進行的規範,有利於擠出市場投機資金的套利空間,有利於投資人理性定價獲得合理回報,有利於上市公司專注主營業務實現內生增長,有利於定增資金切實進入實體企業助力産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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