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一心理培訓機構為考生報名失敗

2017-11-21 14:13:30|來源:解放網|編輯:彭麗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心理諮詢師考試臨考前4天 培訓機構才通知考生報名失敗 考生兩萬元左右培訓費“打水漂”,報名失敗原因説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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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華東人才專修學院被指大肆招攬學員培訓,卻未幫學員報上名。/晨報記者張佳琪

  11月14日下午2點半,離心理諮詢師考試還有4天,小晴突然接到了來自上海華東人才專修學院老師的電話,告知她“本次考試沒能為她報名成功”。

  聽到消息後,小晴懵了。

  因為今年9月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調整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後,11月18日的心理諮詢師考試成了國家認證的“最後一考”。為了搭上這趟“末班車”,她向華東人才專修學院繳納了2萬元左右的培訓費。據初步統計,在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像小晴這樣沒能報名成功的學員,共有60余人。

  60余人被通知報名失敗

  2017年9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了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強調“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或認定職業資格”,而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並未位列140項中。

  這意味著,從事該職業無需再考資格證,但該職業仍會存在,而已經考得心理諮詢師資格證的,可視為水準能力的證明。

  該政策調整後,11月18日的心理諮詢師考試成了國家認證的“最後一考”。為了參加這次考試,小晴騰出大量時間和精力復習備考,卻沒想到竟然連報名都沒報上。

  除了小晴,在上海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同樣被通知沒能報名成功的還有60余人。

  這些人情況各不相同,有些是第一次參加考試,有些是上次考試失敗,這次重新考試;還有些是上次報名失敗,這次重新報名。

  這60余名報考學員的共同點是,都是在臨考前才接到上海華東人才專修學院通知的。此前,他們早已將報名費交給了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對方稱將代學員向位於武漢的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參加考試。

  此外,在報名考試之前,這些學員還向華東人才專修學院交了2萬元左右的培訓費。

  因為通知的時間離考試的時間太近,有些學員甚至已經訂好了去武漢參加考試的酒店和交通工具。

  培訓費“只能退一半”

  在學員老季看來,報名費和交通費只是這次損失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對他而言,錯過此次考試,則可能會影響到他未來的職業生涯。

  老季説:“儘管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已取消,但在我們系統內部,有證和無證還是有很大區別。沒有證書,可能會影響我的晉陞進程。”

  對大部分學員而言,沒能報名成功,損失的則是高昂的培訓費和投入的時間、精力:“沒能報名成功,培訓和報名考試的錢,起碼應該退給我們吧?”

  小晴説:“我是2017年8月底報名參加培訓的,也就是説,我參加培訓後沒多久,心理諮詢師從業資格證就宣佈取消了。之所以參加考試,是因為當時已繳納2萬元左右的培訓費。當時,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只願意退一半的錢給我們,所以哪怕時間很倉促,我也希望能搏一搏。”小晴説,為了通過這場考試,她幾乎所有的時間都在看書,沒想到卻連報名都沒報上。

  損失更慘重的是小亞和朵朵,兩人都是2016年報名的,因報名失敗等原因,錯過了2017年5月的考試。11月的心理諮詢師考試,成了她們最後的機會。結果報名失敗了,這意味著她們長達一年的努力都浪費了。

  曾承諾“包報名、包過”

  “最可氣的是,他們(華東人才專修學院)一直表現得信心滿滿,不斷要我們交報名費、往返交通費等費用,直到臨考前幾天才告訴我們報名未成功,讓我們找其他機構代報的可能性都沒有。”小亞氣憤地説,由於2017年5月代報名失利,華東人才專修學院曾承諾她,這次報名一定會成功。

  在小亞提供的錄音中,她曾在5月份報名失利後,問機構老師:“我們這次考試沒報上名,已經很委屈了。11月的考試距現在還有6個月,可能還會有政策上的變動,(華東人才專修學院)有這方面的應對嗎?”

  對此,該機構老師説:“你們的資料已經被提交到考試中心,你們是不可能報不上的,絕對是可以報得上的。”

  此外,該老師還表示:“一旦報名成功,考試通過率都不用擔心,考試通過率都是有保證的。”

  對於這項承諾,小亞追問,“那您的意思是包過嗎?”

  該老師回答:“對。”

  對於小亞這一説法,學員小晴和朵朵也稱,考試前華東人才專修學院的確曾向她們有過類似承諾。

  小晴説,華東人才專修學院也曾告訴她,不必擔心考試通過率的問題。

  朵朵也證實,在5月份考試失利後,華東人才專修學院曾對幾名考試失利的學員有過“包報名、包過”的承諾。

  記者調查

  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不少學員懷疑,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可能是借心理諮詢師考試“最後一考”,大肆招攬學員培訓,但實際上最終並未幫學員報名。

  對此,華東人才專修學院的工作人員表示,機構已經為這些學員報過名,這些學員報名失敗的原因,是因為“考場容量有限,機位緊張”。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因為今年11月是心理諮詢師最後一次考試,報考人員超出了鑒定中心考場的容量:“機構為所有學員都報了名,所有學員都是同一批次用電子錶格申報的。”

  然而,對於華東人才專修學院的説法,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卻表示:“我們這邊沒有機位緊張的説法。只要報上了名,就會安排考試。”

  “是否存在學員報上名後,再篩選的情況?”記者問。

  “不存在的,只要報上了名,我們都會安排考試。”工作人員回答。

  “存在報名緊張的問題嗎?”記者問。

  “報名不緊張啊,只要報上了名,都會給你安排。”工作人員説。

  “可以理解為只要想報都可以報得上嗎?”記者問。

  “對,對。”工作人員回答。

  不少學員表示,由於華東人才專修學院和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説法不一樣,他們也不知道問題究竟出在哪個環節。

  律師觀點

  如涉虛假承諾可要求退費

  許多學員認為,心理諮詢師考試“最後一考”未能報名成功,令他們損失慘重,負責培訓和報名的華東人才專修學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些損失究竟該如何界定?上海揚遠律師事務所王揚律師表示,學員的損失主要集中在兩方面,即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所謂直接損失,即指學員因報名失敗損失的報名費、路費等費用,而間接損失則是報名失敗對學員生活等方面的影響。但遺憾的是,間接損失的判定不太容易,因為“間接損失是沒辦法量化的”。

  不過,王揚説,由於許多學生稱在報名前得到過機構“包過”、“包報名”的承諾,如學生的説法成立,該機構則涉嫌虛假承諾。

  王揚指出:“如果培訓機構以欺詐方式或虛假承諾(保證報上名、保證通過考試、保證拿證等)誘導學生簽訂合同,交納培訓費、報名費,並參加培訓,則這兩筆費用都可以要求返還。因為這種類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但是,王揚同時指出,想要撤銷虛假合同,學員能否提供有效證據是關鍵。他説:“虛假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發生爭議後,需要有證據證明。”

  他提醒,消費者在遇到商家承諾與商家提供的合同內容不一樣的情況時,“要麼將商家承諾補充到合同中,要麼保留錄音等證據。否則出現問題很難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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