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外”文藝人才職稱評審應有創新

2018-01-24 09:35:49|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陳海波委員:“體制外”文藝人才職稱評審應有創新

  去年,陳海波委員的提案《關於培養上海城市藝術文化吸引力的建議》曾榮獲市政協2017年優秀提案獎,當時他在提案中建議:“政府當給予體制外自由職業藝術家更多的重視,為其搭建平臺,這樣的聚力對上海來説將引入了不可估量的文化的創造力。”去年十月,他負責籌劃的在中華藝術宮舉辦“海上新力量·喜迎十九大”上海自由職業藝術家主題藝術展成為近年來“體制外”藝術力量的一次饕餮盛會。那麼平臺有了,如何更好地讓這群“體制外”的文化藝術人得到認可,享受到與體制內同行同等的待遇呢?今年,陳海波委員也帶來了自己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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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説明:陳海波委員

  陳海波認為,目前之所以産生體制內外職稱評定的不平衡,主要有兩點問題:適用法律陳舊與各地規定不統一。目前,文化部職稱評審工作以2006年頒佈施行的《文化部職改辦關於改進和完善職稱評審工作的若干意見》為依據。但該《意見》中關於身份、人事等諸多限制性參評條件,實質上阻斷了“體制外”文化藝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的渠道。並且,各地職稱考評在開放職業類別、參與申報流程等方面也都各不相同。政策規定的不統一,導致從事相同工作的人才因工作地域的不同,在機會、規則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了人才在全國範圍內的自由流動。

  “我們現有的職稱評價體系,是在參照前蘇聯和西方模式基礎上建立的。我們需要建立中國特色的文藝人才評價體系。雖然目前評價體系已開始有所調整,但仍無法科學、全面、合理地反映中國傳統文化藝術的特點和人才培養模式。這會導致一些藝術院校的年輕學者、學生以及民間藝人,對中國傳統文化的不自信甚至輕視。”陳海波指出。

  對此,陳海波建議:在“體制外”文藝人才職稱評審方面進行大膽創新。一是進一步暢通各類人才職稱申報渠道。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體制、人事關係等制約;二是鼓勵各級文化主管部門、文聯為“體制外”文藝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提供“組織”支持,防止他們因信息不對稱、渠道不暢通等原因,無法及時、有效地參與職稱評審;三是建立特殊特藝人才職稱認定機制。對於在特殊領域、特殊崗位取得突出業績、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特殊技藝技能的網絡安全員、工匠人才、民間藝人、盲人按摩師等特殊特藝人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職稱評價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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