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後輪爆胎 共享汽車安全如何保障

2018-02-05 13:16:41|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用戶投訴共享汽車“EVCARD”車況差、發生事故權責難分清 行駛中後輪爆胎!共享汽車安全如何保障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4

用戶投訴,啟動共享汽車不久後發生爆胎。

  在公共交通不夠完善的區域,共享汽車已成為許多市民早晚高峰和深夜出行的最佳選擇。嘉定區的耿先生上下班就使用“EVCARD”共享汽車,可他沒想到,使用第4次時遭遇後輪兩車胎爆裂,差點翻車。近來有不少市民反映,共享汽車在使用中遇到爆胎、引擎失靈、年檢未過遭處罰等問題。共享汽車的品質監管是否過關?如何才能讓共享汽車出行更安全?

  行駛2公里兩後輪齊爆胎

  去年12月18日17時09分,耿先生打開手機裏的“EVCARD”APP,選擇了一輛牌照為滬FY8597的奇瑞EQ,這是一輛充電共享汽車。上車前,耿先生轉了一圈沒發現什麼明顯破損情況,就載著兩位同事從青浦“e通世界”北區出發,開往華徐公路蟠中路附近。剛開出2公里左右,車輛突然撞向水泥隔離帶。隨後車身打轉,車尾也與隔離帶發生撞擊。所幸車速不快,車上三人沒有受傷,但被嚇得不輕。耿先生下車檢查,發現兩個後輪胎全部爆裂。

  他立即打電話聯繫EVCARD客服,提交現場材料。對方確認行駛證是否放在車輛上後,讓其等待公司派遣的拖車。交警趕來後,確認是由爆胎引發的單方面事故、損失自負。半小時後,拖車將車輛拖走。去年12月29日,耿先生收到EVCARD的短信,顯示車輛維修費共3150元。由於耿先生購買了維修費2000元以內“不計免賠”服務,超過部分收取20%作為折損費,即230元,加上保險上浮費300元,所以耿先生需支付530元。

  “維修費用為何要我承擔?”耿先生質問EVCARD,對方稱“沒有遇到過兩個車胎都爆的情況,只能是駕駛操作的問題。”對此説法耿先生不認可,共享汽車平均每天使用率是4到7次,磨損程度比一般車輛要高,維修保養若不及時,誰都有可能成為車輛磨損帶來事故的“接盤俠”。如今兩個輪胎在行駛中爆裂,明顯是輪胎不行了,耿先生覺得是公司疏于車輛的日常品質檢查。

  爭執之下,EVCARD公司沒有給耿先生一個合理的解釋,堅持將原因歸為駕駛不當。耿先生拒絕支付賠償後兩周,EVCARD自行從耿先生支付的押金1000元中扣除費用。

  共享汽車權責需更加明確

  2018年1月25日,EVCARD運營服務負責人向記者反饋耿先生的事故後臺處理過程,確認其使用的EVCARD汽車雙胎同時爆胎,但不排除消費者事故後受到撞擊,或者碾壓到異物造成,相關維修費用仍需消費者承擔;在一張給出的網點溝通截圖中看到,網點負責人寧某也認定車輛本身沒問題,理由是“客戶取車的時候輪胎是好的”。這在EVCARD公示的會員守則中有相應“免責條款”:會員取車前,應仔細檢查確認車輛是否正常完好,不限于檢查車輛外觀、車輛車窗、車燈、車鏡等是否有毀損或劃痕,車輛輪胎狀況是否有鼓包、起皮破損等異常現象,車輛前檔車窗右上角有無保險標、環保標、年檢標等標誌。按照《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租車公司維護保養不善致用車糾紛,用戶維權先得跨過“舉證難”這關。建議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關注共享汽車使用中的問題,對加重用戶負擔的不合理條款予以修改完善。

  記者體驗

  一進車內,香煙味撲鼻而來

  1月22日,記者選擇黃浦區復興SOHO至仙樂斯廣場兩處較大的EVCARD取還網點,體驗共享汽車實際車況。打開“EVCARD”APP後,地圖上顯示的綠色圖標即當下停放著EVCARD的停車場及可用數量,點擊標記後,會跳出停車場的地址信息、可用車輛數、車輛車型及其電量情況。記者提交了本人駕照信息,通過人臉識別後,隔天就審核通過。押金從1000元至4000元不等,對應不同等級車型的使用權限。

  在復興SOHO地下5層,EVCARD專區有25個泊位,可用車12輛。記者選擇了一輛車牌號為滬HYO296、顯示已充滿電、續航為150公里的奇瑞EQ,車齡1年4個月。按照“預約—取車—用車”指示成功預訂,再點擊APP上顯示的“開車門”選項後,就可以進入駕駛。記者留意到,這輛車里程數已達47000公里,車輛實際顯示續航里程僅135公里。一進車內,一股濃重的香煙味撲鼻而來,即使貼著禁煙標誌,車內依然煙頭泥垢遍佈,副駕駛座處顯示上次清潔時間為2017年12月16日。

  巡檢靠眼看,存在一定滯後

  記者在現場遇到一名EVCARD的巡檢人員,向他了解日常巡檢情況。他説,他主要負責車輛檢查、輪胎檢查和車輛調度,並做一些簡單的清潔。那如何判斷車況是否有問題?對方稱看儀錶盤上的電機、電控、電壓參數,看一下車胎,用腳再蹬一蹬,“差不多就沒問題”。

  肉眼看能看出真正的問題嗎?“差不多”就可以放心開嗎?嘉定區的汪先生也反映,他曾在浦東機場T2航站樓租到一輛車牌號為“滬FY7895”的汽車,行駛途中被交警發現沒有貼最新的年檢標誌,扣了3分罰了200元。汪先生覺得冤,“既然停在那裏,想當然以為各項手續都齊備了。”

  大部分市民的心態和汪先生一樣:車輛已出廠供大家使用,車輛本身的各項手續、性能都應該合格,還要及時更新、檢修。一旦共享汽車車況差、手續不齊備,安全風險很大,需要更專業的檢測和更密集的巡查。對此,EVCARD一名負責人説,公司已在上海投放7000輛共享汽車,每10輛至14輛車配備1名巡檢人員,要求每天檢查。不過,確實存在因車輛流動造成保養檢測滯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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