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松江開出首張垃圾分類罰單
“經復查,由於你們未在期限內及時整改,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根據《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相關條例,現作出行政罰款人民幣300元的決定。”日前,九亭城管中隊對九新公路某營業場所負責人進行了處罰。據了解,這是松江區第一張生活垃圾分類處罰罰單。
近日,為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精細化工作,九亭城管在九亭大街、九新公路、伴亭路沿街等區域內較大規模的營業場所、物業管理區域,針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設置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在突擊檢查中,維也納、晶尚、漢庭、如家等酒店賓館以及星匯大廈等場所都未按要求設置分類收集容器。
根據《上海市促進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辦法》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按規定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城管中隊逐戶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在隨後的復查中,除一戶外其他責任人均按時限和要求進行了整改。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該責任人立即主動到銀行繳納罰款,並按要求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被稱為“放錯地方的資源”。有效的垃圾分類,不僅能夠提升垃圾重新利用率,提高經濟效益,更可有效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近年來,通過積極的宣傳引導,松江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市民和相關單位參與垃圾分類的意識和積極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九亭城管中隊副隊長沈曉磊告訴記者,此次行動只是一個開始,中隊還將繼續對轄區內各類場所和點位逐個檢查,同時在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基礎上檢查分類情況,對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通過宣傳引導、監督檢查、管罰並重等措施,由大到小、以點帶面,期待可以逐步提升當地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