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醫療行業不正之風“零容忍”

2018-05-24 14:12:52|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運用大數據監測處方用藥量等手段,切實規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執業行為 上海對醫療行業不正之風“零容忍”

  “兩次以上收受商業賄賂、主動索取商業賄賂等,由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給予解聘處理……”這是上海市出臺的有關醫藥産品回扣治理“1+7”規定中,對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的禁令。通過制度加科技,運用大數據監測處方用藥量等手段,上海切實規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維護患者健康權益。

  上海市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醫療衛生事業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違反醫藥産品回扣治理規定的,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上海將進一步解決醫藥産品回扣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禁令生威,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以全面從嚴治黨新作為,努力推動全市醫療衛生事業取得新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藥品遴選無記名投票表決

  上海衛生計生委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標本兼治、糾建結合,在全市啟動了為期6個月的糾正醫療行業不正之風專項行動。

  市衛生計生委會同市醫保辦、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對醫藥産品回扣中涉及的機構、人員等重點環節進一步開展調查研究,面向全市各醫療單位推出醫藥産品回扣治理“1+7”規定。

  “1+7”規定包括《關於加強醫藥産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設的意見》以及加強藥事委員會建設、處方點評、醫保衛生聯合約談機制、自費藥品管理、藥品使用信息化管理、醫療機構醫藥生産經營企業接待管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等7個方面的規定。這些規定構建形成醫藥産品回扣治理制度體系,亮點不少。

  例如,在完善藥品遴選方面,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加強藥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管理制度,規範藥品遴選操作流程。對新申請藥品由臨床科室討論、評估,藥學部門進行專業性初審,並對新申請藥品與現有同類、同種品種作比較分析,藥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確保遴選規範有序。

  上海市衛計委醫政醫管處負責人介紹,“1+7”規定中明確了醫療機構醫藥生産經營企業接待管理制度,通過人防技防相結合建立“隔離措施”,建立醫藥生産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備案發證制度和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的“三定一有”內部接待流程,醫藥生産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必須出示證件進入醫療機構開展工作,嚴禁開展學術推廣、技術諮詢以外活動。

  及時干預不合理用藥行為

  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優勢開展處方點評也是“1+7”規定的特色之一。實施動態監測,每月對單品種用藥的數量、金額按臨床科室、醫師等進行統計排序,對使用量異常增長或排名靠前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評估,“對醫師的處方實施動態監測,每月對單品種用藥的數量、金額按臨床科室、醫師等進行統計排序,對使用量異常增長或排名靠前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評估,及時干預不合理用藥行為”。

  截至去年底,全市各級醫院調整藥事委員會121家,召開藥事委員會會議309次,開展處方點評125.6萬次;建立“三定一有”接待制度443項,規範接待醫藥生産經營企業4003人次;簽訂醫藥産品廉潔購銷合同7166份;查處市、區兩級醫療機構行風案件11起、處理9人。

  為完善社會監督工作機制,市衛生計生委聘請了54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等社會各界人士擔任行風建設監督員,對醫療機構行風建設情況進行明查暗訪、監督檢查,不斷強化衛生計生行風的社會監督。第三方調查結果顯示,2017年上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病人的滿意度和滿意率繼續處於較高水準,市民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滿意度連續兩年位居十大行業服務品質評測首位。

  “行風問題是治標,推進醫藥體制改革方能治本。”專家指出,要進一步推進醫藥體制改革尤其是藥品流通領域的改革,藥品要統一通過陽光平臺集中採購,減少流通環節,控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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