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訊(記者 王雪青)發改委今日發佈關於印發《2018年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要點》(簡稱“《工作要點》”)的通知,《工作要點》指出,要建立國有企業資産負債約束機制,區分不同行業、企業類型設置資産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科學評估超出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企業的債務風險狀況,根據風險大小程度分別列出重點關注和重點監管企業名單,並明確其降低資産負債率的目標和時限。
據上證報記者了解,國資委以國有資産負債約束以資産負債率為基礎控制指標,對於不同行業類型國有企業進行分類管理,並實行動態調整。根據去年的標準,國有工業企業資産負債率預警線為65%,重點監管線為70%;國有非工業企業資産負債率為預警線為70%,重點監管線為75%;國有科研技術企業資産負債率預警線為60%,重點監管線為65%。國有企業集團合併報表資産負債率預警線為65%,重點監管線為70%。
今年初,國資委表示,2018年將在上述基礎上下調5個百分點,同時要求各個企業的集團要負主體責任,對所管控的分子公司也要制定負債的管控指標,通過分類管控使得總體負債率在現有基礎上穩定下降。
同時,國資委針對警戒線和償債能力把中央企業98家進行業務分類,將超過了警戒線,償債能力比較弱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納入重點管控的企業又進行分類管控,分成三大類。第一類是重點關注的,是指負債水準超過警戒線,但是償債能力、流動性、盈利能力還可以的企業。第二類是重點監控類,是指比重點關注類的杠桿更高一些的企業。第三類是特別監管類,是一些必須採取嚴格管理措施的企業。對這三類企業採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從開支規模、投資規模、薪酬、成本費用(招待費、管理費)從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