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成立首日立案20件 總標的超10億元

2018-08-22 08:50:10|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信息發佈 成立首日立案20件,總標的超10億元

  8月21日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後的首個工作日。上午8時30分許,上海萬眾律師事務所律師董炤熠來到金融法院。在審核、確認相關材料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符望告訴董炤熠,對於他代理的這起案件,法院已正式立案。這是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後受理的首起案件。

  據悉,這是一起證券公司起訴投資公司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案件,訴訟標的額超1億元,符合上海金融法院作為中級法院管轄案件標的數額標準。記者從上海金融法院了解到,成立首日,該院共收到訴訟材料21件,當場立案20件,受理案件標的總額超人民幣10億元。

  在昨天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上海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紅就金融法院案件管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做了詳細介紹。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為上海市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證券、期貨、信託等金融民商事糾紛,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産糾紛,以上海市轄區內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上海金融法院審理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決、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當事人對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由上海高院審理。

  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僅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與涉金融行政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因網絡借貸引發的刑事案件,依據刑事訴訟法仍由其他法院管轄。上海金融法院實行以“案由為主、主體為輔”的管轄原則。當事人雙方中一方是網絡借貸平臺的,屬金融民商事案件;如當事人雙方都是自然人,則屬普通民事案件,不在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內。

  在機構設置上,上海金融法院按直轄市中級人民法院組建,設立案庭、綜合審判一庭、綜合審判二庭、執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隊)、綜合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等6個內設機構,院長1名、副院長2名。人員配備上,該院共有在編幹警66名,其中入額法官28名,碩士學位以上的法官有26名,還有6人擁有博士學位。

  發佈會上,上海高院還舉行了上海金融法院官方網站上線儀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