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科創中心因為不是固定在一個特定封閉區域內,在進出口相關優惠便利政策方面,與自由貿易區、綜合保稅區等特殊區域有著明顯不同,存在影響科創中心建設的諸多因素。
科創中心建設在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和高品質發展中的重要戰略意義。而科創中心建設,離不開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研發設備與材料等創新要素的跨境流動,離不開優良的進出口營商環境。
在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海關關長高融昆看來,現有科創中心因為不是固定在一個特定封閉區域內,在進出口相關優惠便利政策方面,與自由貿易區、綜合保稅區等特殊區域有著明顯不同,存在影響科創中心建設的諸多因素。
“現行國家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存在閒置現象,沒有用足用好。比如,科技創新政策準入門檻較高,將大批成長期和中小規模的科創企業拒之門外,導致政策受惠面大大低於預期。以上海為例,上海現有外資研發中心378家,企業技術中心505家,而實際上享受免稅的單位只有41家和65家,佔比僅10-12%,經認定具備享惠資格的國家技術中心,僅有15%實際開展進口設備免稅業務。“一些處於成長期且資金實力有限的中小規模科創企業雖有強烈的稅收優惠需求,卻無法滿足政策確定的資格要求。”另一方面,政策受惠主體資格審批管理部門多、審批週期長。
與此同時,“科技創新産業發展日新月異,關稅稅則及稅率設置明顯不適應。”高融昆以研發用物料為例,如生物醫藥研發用的人源樣品、試劑盒、激素類、生物鹼類和抗生素類、糖苷類、化學純糖以及其他含藥性成分的化合物種類繁多,還有尚未投放市場的醫學診斷類及臨床測試類貨物,在稅則目錄中無專門的稅則號。“在我國稅則中沒有將科創研發進口類生物醫藥特殊物品與一般貿易進口生物醫藥産品加以區分,稅則中所列監管條件相同,影響生物醫藥研發企業研發用物品的進口通關。”
高融昆説,進出口貨物監管涉及管理部門多,審批難度大。如生物醫藥研發進口用品種類繁多,生物醫藥産品跨境流程主要包括入境前許可審批、國際間運輸、入境報關、貨站儲存、入境查驗、國內運輸、國內使用、廢棄物處置等多個環節,涉及發改委、科技、農林、市場(藥監)、衛健、海關、公安(消防)、生態環保等多個部門,眾多管理部門對生物醫藥研發産業鏈要辦理18種許可審批。有的法律規定對許可事項管理職責不清,對應的主管部門難以受理。在實際操作中申辦文件繁多,企業承諾書“滿天飛”,申報手續繁瑣,間接增加科創企業的經營壓力。同時,對進口研發用品等同普通貨物的審批管理,也不利創新研發。
他建議,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政策要求,對科創中心建設及科技創新産業發展實現“精準施策”,加大對科創中心建設的支持力度。具體包括,調整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準入門檻。
“需要簡化審批流程,並將權限下放至科創中心所在地政府部門。”高融昆説,按照簡政放權要求,將免稅政策主體資格審批權限下放到與科創中心建設相關的省市政府部門。對涉及國家部委審批的事項,改由科創中心所在省市政府部門審批後向相應部委定期報備。對涉及多部門審批的,則簡化為由多部門聯合出臺統一認定標準,明確由該地方政府一個主管部門獨立完成審批手續,減少重復審批作業。
高融昆同時建議,國務院稅則委員會及時調整部分稅則稅率。圍繞科創中心建設重點産業、重點商品,研究提出稅則、稅目、稅率等優化調整方案,推動稅則結構優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