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道路等公共場所今後不設濕垃圾桶

2019-06-20 10:32:07|來源:東方網|編輯:劉徵宇 |責編:李勝蘭

  邊吃早餐邊上班,對於有這樣習慣的職工可要注意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7月1日正式實施後,吃完早餐後的垃圾不可隨意扔到地鐵、路邊的垃圾桶內。一不小心,你可能已經違法了。

  根據規定,本市道路、地鐵等公共場所設置的垃圾桶,一般情況下將只有幹垃圾和可回收兩種。如果上班族把吃剩的早飯、玉米棒等濕垃圾隨包裝袋一起扔進這些垃圾桶,將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兩桶式”設置有何深意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則規定:“公共場所應當設置可回收物、幹垃圾兩類收集容器;但濕垃圾産生量較多的公共場所,應當增加設置濕垃圾收集容器。”但是,上海垃圾分類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幹垃圾四類,為何公共場所不設四分類垃圾箱?

  據了解,如此設置有充分的調研結果作為支撐,還參考了國際經驗。主管部門此前的調查顯示,道路上産生的垃圾主要為幹垃圾和可回收物;其次,作為文明之都的上海,不鼓勵市民在道路上邊走邊吃。國際先進經驗還顯示,將濕垃圾和有害垃圾就近投放到社區的集中收集點或專業回收處置渠道,才是更好選擇。

  “目前上海絕大多數公共場所的垃圾箱都設成‘兩桶式’,一些餐飲業態較多的商業區或旅遊景區,會在路邊等公共場所增設濕垃圾桶。”市綠化市容局相關人士解釋稱。

  餐後垃圾應這樣處理

  因此,7月1日後,職工上班路上吃完早飯後,應該這樣處理手中的垃圾:

  公共場所的幹垃圾桶應該扔餐巾紙、一次性餐具、污損塑膠袋、污損紙張等;可回收物箱則是廢玻璃、廢塑膠、廢紙、廢金屬、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的去處。顯然,一頓早飯下來,食品包裝袋、餐巾紙、飲料瓶等都有相應的去處。

  那麼吃剩的早飯或者玉米棒等濕垃圾呢?提前準備一個袋子,把它帶回家。需要提醒的是,飲料瓶等扔進可回收垃圾桶前,需要排空。

  也許有人會有小情緒,這也太不方便了吧?首先,遵守法律法規是一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其次,這也不算難事。在日本,無論繁華的街道還是鄉村僻靜的小道,除了飲料自動售貨機旁會設置一些供丟棄飲料瓶、罐的專用垃圾箱外,就想丟棄一張廢紙,你都找不到垃圾箱。“帶垃圾回家”成為國民習慣。

  拒不履行者將受處罰

  如果你還不認真對待早餐後垃圾,請看以下規定:個人違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幹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幹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相關規定,將單位和個人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信息歸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依法對失信主體採取懲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二)阻礙執法部門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胡玉榮)

  原標題:上班路上吃完早餐請別亂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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