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 四種方式均可舉報
2021-04-08 09:29:38來源:西安新聞網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4月7日,記者從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根據已印發的《陜西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市民,生態環境部門將予以200元至10000元獎勵。哪些環境違法行為可以舉報?舉報獎勵的條件是什麼?獎金如何計算?記者帶你一一了解。

  發現這些違法行為可舉報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已開工建設,或者項目環保設施未建成、建成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産使用的。

  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或者未按排污許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的;擅自停運、拆除、閒置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車、滲坑、滲井等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輸送、存貯、排放、傾倒污染物的。

  拒不執行空氣重污染應急預警期間限産停産決定的;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並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

  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或者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産企業對發動機、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産品出廠銷售的;以及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

  在關中地區保留或使用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除政策允許保留以外),或燃煤集中供熱站已經實施燃煤鍋爐改燃氣鍋爐,且保留燃煤鍋爐,未經批准擅自啟運燃煤鍋爐的;陜北、陜南地區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保留或使用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的。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排放污染物,對水環境安全造成威脅或導致集中式飲用水源取水中斷的;非法傾倒、轉移、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以及放射性危險廢物、廢氣、廢液的。

  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或者實施修復,進行後期管理的。

  在自然保護地內進行非法開礦、修路、築壩等建設活動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非法生産、銷售、使用、轉讓、進口、貯存放射性同位素的。

  排污單位、第三方監測機構等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或存在其他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情形的;其他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處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按照危害程度、社會影響範圍、查處案值等因素,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將上述違法行為分為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

  電話微信等4種方式均可舉報

  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網絡、微信、來信來訪等方式,向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對於跨行政區域的舉報,可向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有管轄權的上一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舉報。

  電話舉報,請撥各地12369、12345熱線;網絡舉報,請登錄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政務網站的有關投訴專欄;新媒體舉報,請關注國家“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佈的微信、微博舉報賬號;來信來訪舉報,請找各級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信訪接待部門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舉報途徑。

  舉報人舉報時,請提供舉報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聯繫方式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單位或責任人)名稱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以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證據或線索材料,包括反映違法事實的文件、圖片、影像等。

  舉報Ⅰ級環境違法行為最低獎勵5000元

  根據舉報的內容、性質、協查程度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危害情況,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對舉報人舉報的違法行為等級進行認定,並結合對應等級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獎勵標準:舉報Ⅲ級環境違法行為,給予200元-500元的獎勵;舉報Ⅱ級環境違法行為,給予500元-5000元的獎勵;舉報Ⅰ級環境違法行為,給予5000元-10000元的獎勵。

  對企業內部知情人員的舉報,可適當提高獎勵標準。

  這些情形不屬於舉報獎勵範圍

  在舉報人舉報前,違法行為已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立案查處或正在調查處理的;被舉報對象已被責令整改或限期改正,正在實施違法行為整改或仍在改正期限內的。

  舉報的違法事實不屬實的;違法行為舉報前已被新聞媒體或自媒體曝光的;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他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舉報或提供舉報線索給他人舉報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舉報情形。(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高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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