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區公證處 “我為群眾辦實事” 十項便民措施
2021-05-26 16:48:44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趙瀅溪

  國際在線陜西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西安市碑林區公證處緊緊圍繞服務便民的宗旨,堅持公證服務普惠性、公益性、及時性的功能定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把群眾滿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深化公證“放管服”改革,切實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要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特推出十項便民措施。

  公示便民制度

  碑林區公證處在接待大廳和微信公眾號上公示陜西省44項“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名單和證明材料清單,同時在辦公區域明顯位置公示“公證收費標準”;印發公證業務手冊和公證宣傳頁,宣傳公證法律知識;設立便民指示牌,在接待大廳配備便民設施和適老用品,免費為當事人提供網絡、複印等措施,切實為辦證群眾提供便利。

  優化辦理流程

  碑林區公證處嚴格實行“首問責任制”,首次接待的公證人員負責及時處理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直至該項公證事項辦理完畢;實行公證證明材料清單一次性告知制度,對公證諮詢當事人,在了解其辦證用途後,對照標準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式、所需材料和獲取材料的途徑及方式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嚴格落實司法部辦公廳《關於落實部分公證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針對學歷公證、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實現“跨省通辦”,減少當事人因對法律規定及辦證程式不了解而多次奔波。

  落實“最多跑一次”

  碑林區公證處對於法律關係簡單、事實清楚、無爭議、無需調查、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真實,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出生、無犯罪記錄、證書、文本相符、聲明等公證按照44項“最多跑一次”執行,並根據當事人的需要和意願,提供公證書郵寄送達服務,盡可能減少當事人的往返奔波,落實公證“放管服”改革。

  制定120項公證事項24小時出證清單

  碑林區公證處在法定公證辦理期限的基礎上,根據公證事項的難易程度,制定法律文書類公證、委託公證等120項公證事項24小時出證清單,大大縮減公證事項的出證時限。

  拓寬服務平臺

  碑林區公證處推行“互聯網+公證”服務,開通了微信公眾號線上申請受理公證服務,當事人可通過微信公眾號申請公證,自由選擇公證員,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公證員審核材料後第一時間聯繫當事人辦理公證;進駐市民中心,選派公證人員入駐市民中心公共法律服務窗口,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公證服務。

  暢通“綠色通道”

  碑林區公證處暢通老、弱、病、殘、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職工再就業、大學生創業群體,以及參加十四運會的運動員、教練員、工作人員和觀眾、遊客的公證工作“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各類公證事項,對情況緊急特殊的公證事項,經申請批准,可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對困難群體減免公證費用

  碑林區公證處按照《碑林區公證處公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深入開展法律援助,進一步規範公證法律援助的受理、審核程式以及公證法律援助的開展形式;對小額財産繼承公證和商品房搖號選房委託公證等符合“減免”條件的公證事項,做到“應減盡減,應免盡免”,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公證法律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對特殊人群提供上門服務

  碑林區公證處對老年人、殘疾人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和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提供上門服務,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能辦理公證事項。

  成立“碑林區公證調解中心”

  碑林區公證處按照區司法局《關於成立碑林區公證調解中心的實施意見》引導幫助公民、法人機構衡平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充分利用公證的公信力和職能優勢,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規範權威的法律建議。

  碑林區公證處按照碑林區公證處《“延伸公證服務領域,推進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積極推動“公證+社區”“公證+律師”“公證+商會”“公證+企業”服務模式完善,在區屬各社區和山東商會分別設立“公證服務聯絡站”和“公證法律服務站”,謀求與律所的法律服務融合,積極走訪企業、金融機構及區屬各社區宣傳公證法律服務,針對社區居民進行公證法律知識普及。(供稿 西安市碑林區委網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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