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長安路街道地處被譽為“西安市第一門”的永寧門外,因位於中軸線長安路而得名;下轄14個社區,面積3.1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9萬人。
碑林區長安路街道黨工委書記馮亮表示,近年來,碑林區長安路街道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探索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新路子中,也暴露出社區治理體制機制不暢、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的深度、廣度不足等問題。下一步,碑林區長安路街道將深入貫徹落實碑林區組織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會議精神,錨定“善治碑林”365強基行動的目標任務,深化“民有所呼、我有所行”黨建服務品牌,統籌各領域黨組織力量,推動黨建引領貫穿基層治理全過程、融入服務群眾各方面。
強基固本 構築組織陣地堅強堡壘
建強末端組織。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成立五級組織網絡架構,探索實施小區黨支部、業委會、物業服務隊“三位一體”黨建引領小區自治管理模式,推動黨的組織體系和治理體系深度融合,打通基層治理最末端。
強化陣地建設。碑林區長安路街道通過劃轉、資源整合等多種形式,有序推進社區陣地建設,提高600平米社區數量,統籌小區工作基站建設,解決新成立小區黨支部活動陣地問題。
打造親民社區。碑林區長安路街道依託社區提升,優化空間佈局,完善功能配置,推動“辦公區”“櫃檯區”向“功能區”“開放區”轉化,營造開放活力、舒適宜人的溫馨環境。2022年,碑林區長安路街道計劃完成5個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改造。
創新理念 深層次提升社會治理水準
“網格化”助力社會治理。碑林區長安路街道以網格化管理為突破口,積極探索“全科網格+專業隊伍+協同力量”團隊作戰模式,將全街道各網格的人、地、物、事等管理服務納入數據化管理,確保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辦、服務在網格進行,拓寬網格治理體系。
“信息化”鋪就便民之路。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持續推進“科技引領—‘智慧雲’進社區”,推動便民服務由“實體大廳”向“網上大廳”延伸,業務辦理從“窗口辦理”向“掌上辦理”邁進,深化“一站式”服務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著力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
多元共治 激活基層治理新活力
小積分撬動大治理。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持續拓展“積分制+”系列活動,通過志願服務“小積分”,支持和鼓勵商戶、居民、志願者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建立線上管理與線下服務相結合的積分管理平臺,用“小積分”撬動社區治理“大格局”。
社會組織微治理,釋放治理大能量。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深化“社會組織進社區 黨建引領微治理”活動,圍繞社區發展實際和社會組織自身特點,設計富有實效的常態化服務項目或活動,形成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微循環”,深入探索社區和社會組織聯動機制,力爭2022年每個社區至少與1個社會組織簽約。
多措並舉 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
精挑細選“領頭雁”。碑林區長安路街道緊盯小區黨支部書記人選結構與品質,拓寬選任人選渠道,發掘一批黨性好、有責任心、願意服務群眾的離退休老黨員、退伍軍人黨員、待業在家黨員等,配齊配強轄區54個小區黨組織。
多方參與“強隊伍”。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深化“雙報到、雙評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下沉幹部、“雙報到”黨員、志願者、居民等各方面力量,按照“專兼搭配、平戰結合、數量充足”的原則,每個社區組建一支不少於15人的應急工作隊伍。
管育結合“提素質”。碑林區長安路街道探索社區工作者“集中培訓+日常輪訓+外出學習”長效培訓機制,邀請碑林區委組織部、碑林區民政局骨幹力量定期指導,不斷提升社區工作者隊伍綜合素質和管理服務能力。(碑林區融媒體中心)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