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俱樂部雖達成共識 但只要有違紀絕不姑息
本週二,貴州恒豐智誠俱樂部與上海上港俱樂部在中國足協主持下進行溝通,就原恒豐智誠隊主帥黎兵訴上港外援胡爾克擊打原恒豐智誠隊教練員于明一事的處理結果達成初步共識。但就在外界以為各方達成和解時,于明將一份指控胡爾克打他的申訴書提交到中國足協。包括黎兵、于明在內的原貴州恒豐隊一方當事人及證人應邀參加於今天上午9點在中國足協舉行的紀律委員會舉證會,這標誌著此次事件正式進入紀律委員會調查程式。中國足協專職執委于洪臣昨天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兩俱樂部雖達成共識,但一旦違紀事件發生,中國足協必須強制介入調查,決不會對類似行為有姑息。”

于明交訴狀 黎兵當證人
本週二,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將恒豐智誠與上港兩俱樂部代表分別請到北京,就黎兵訴“胡爾克打于明”一事進行溝通。隨後,兩傢俱樂部在中國足協的主持下就事件解決方案達成共識。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副局長李立鵬也對情況作了通報。不過通報過程中,他提到了“不排除有誰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訴”,而就在外界普遍認為此事將以兩俱樂部和解方式畫句號的時候,黎兵突然于當晚表示將於12日赴京上書中國足協。
中國足協分管職業聯賽工作的專職執委于洪臣昨天向北青報記者確認,“我昨天(10日)下午看到了申訴書”。于洪臣所指的申訴書實際是以于明個人名義提交的,因此黎兵在此次事件中實際是證人。據了解,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已經通知黎兵、于明,于12日上午9點到中國足協參加紀律委員會舉證會。除了上述兩人外,原恒豐智誠隊助教李勝、領隊馮峰也都作為證人赴會。由此不難判斷,無論黎兵、于明的舉動能否得到恒豐智誠俱樂部支持,他們都已經決定將申訴進行到底。
中國足協徹查回應質疑
在本週二,中國足協在新聞通氣會上通報兩俱樂部“達成初步共識”後,有輿論評價中國足協在此事上“不求真相,息事寧人”。産生質疑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雙方俱樂部趨向“和解”過程前後,中國足協透露,“事情沒有外界想像那麼嚴重,一個小花絮事件”,但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足協卻沒有做深入調查。
于洪臣昨天也表示,“我們怎麼可能對違紀事件置之不理?但處理這類事件,我們必須嚴格依法依規依據事實。雖然説兩傢俱樂部就這個事情達成共識,可是如果此事真的存在違紀,中國足協就必須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但足協相關人士説,“由於此次會議還沒有涉及具體的處罰結果,而是有人申訴,紀律委員會就會首先按照規定啟動調查程式。”于洪臣還透露,除了申訴一方外,被控的當事人胡爾克一方按要求也要到中國足協配合調查。只不過由於上港隊剛剛結束亞冠客場之行,對胡爾克與上港俱樂部代表的訊問工作要有所延後。
申訴者也存被反訴可能
無論孰是孰非,説謊的一方都將不可避免受到追究。中國足協相關人士表示,“證人再多,但很難出現一個第三方證人。當事一方的證詞,會被採信嗎?”這句話指的就是事件調查的核心要素——證據。在現有證據不能證實胡爾克打人的情況下,如果于明、黎兵等人堅持申訴,就必須補充證據。
《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對諸如“挑起敵意”、“以不正當手段掩蓋事實真相、弄虛作假”行為有具體對應處罰措施,處罰形式包括通報批評、警告、罰款、停賽、禁止轉會、取消註冊資格,甚至禁止從事與足球有關活動。比如“運動員或官員公開煽動他人的敵意和暴力,至少停賽12個月,並處罰款至少5000元;運動員或官員利用公共媒體或在體育場內或其周邊地區出現上述違紀,造成嚴重後果的,至少停賽18個月,並處罰款至少100000 元。”在此之前,黎兵曾公開以“人格”作擔保來證明自己沒有説謊。黎兵在申訴問題上已決意一條路走到底。如若他不能佐證所訴內容的真實性,那麼很可能就將陷自己于不利境地,甚至有可能遭到反訴。文/本報記者 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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