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推進煤礦智慧化常態化運行
日前,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聯合印發《煤礦智慧化常態化運行管理規定(試行)》,鞏固煤礦智慧化建設成效,持續推進煤礦智慧化建設,全方位推動煤炭行業高品質發展。本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智慧化常態化運行是指將數字化、智慧化技術與煤礦生産經營各個環節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分析決策、協同控制的智慧系統,並使其能夠穩定、可靠、持續地運行。
《規定》要求,煤礦企業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智慧化系統常態化應用,不斷推進智慧化由“建好”向“用好”轉變。煤礦企業應建立推動智慧化常態化運行的相關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等,並建立月度、季度等考核機制,推動責任落實。煤礦企業應組建專職常態化運行管理科室,明確分管領導和科室職責,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滿足常態化管理需求。智慧化系統運行維護一般由專職科室負責,如聘請專業運維團隊的,專職科室也應加強對運維團隊管理、考核。
《規定》明確,礦井通過智慧化評定,連續穩定運行3個月後,煤礦企業應按照《煤礦智慧化常態化運行評價方法》對智慧化常態化運行情況進行自評,及時發現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並完善,之後每半年自評一次,自評結果存檔備查。煤礦智慧化常態化評價結果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省市抽查過程中,評價為不合格的煤礦,將降級或取消評定等級,並在省能源局官網進行公示。相關煤礦企業整改完善後,降級的煤礦可在1年後重新申請升級評定,取消等級的煤礦可在6個月後重新申請智慧化評定。
《規定》強調,煤礦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對常態化運行較差的系統,要持續完善和迭代升級補齊短板;對成熟好用的系統,要繼續挖掘使用效果及場景。各市能源局、應急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各煤礦監察執法處對所轄智慧化煤礦加強監督管理,結合自身工作職責,督促煤礦企業持續優化改進智慧化系統,切實推動智慧化常態化運行。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日常檢查、督查中發現煤礦智慧化建而不用、用而不實的,可上報省煤礦智慧化工作專班降低或取消智慧化評定等級。(記者 張毅)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