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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意見》是在賴清德上臺剛剛滿月,島內民眾對賴清德宣稱“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強烈不滿下發佈施行的,精準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恰當其時。

 

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這是對島內“台獨”勢力的迎頭痛擊。賴清德在“5·20”就職講話中大放厥詞,拋出“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賴清德上臺一個月以來,有計劃、有預謀地推動新“兩國論”的宣傳、推動臺軍全面轉向“台獨武裝”。他先是通過美國《時代》週刊在國際媒體上拋售新“兩國論”,在國際上製造惡劣影響,然後在黃埔軍校百年校慶講話中煽動臺軍為“台獨”而戰,在其就職滿月的記者招待會上進一步強調其新“兩國論”的陳詞濫調。在賴清德刻意引導和鼓動之下,島內“台獨”頑固分子愈發倡狂,不斷踩踏大陸紅線。在此情況下發佈施行《意見》,是對“台獨”的當頭一棒,恰當其時。

 

這是對“台獨”分裂犯罪的精準打擊。《意見》詳細規定了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這些規定不僅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也向“台獨”分子清楚展示了其行為的嚴重後果。這種明確且嚴厲的法律框架,能夠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心理震懾,使其在實施分裂行為時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和壓力,迫使其收斂或放棄分裂活動。《意見》頒布實施後,通過明確的法律框架、嚴厲的懲罰措施、多部門的聯合行動、國內外輿論的強力反制、社會輿論的引導和教育,以及長期的法律威懾和心理壓力,對島內“台獨”勢力形成了高壓態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它不僅能有效打擊和震懾“台獨”分子的分裂行為,而且能夠有力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這是對涉臺外部勢力的明確警告。《意見》明確規定,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意見》第二條、第七條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從重處罰。應該説,這一規定從法律威懾力上對“台獨”勢力和外來勢力鳴槍示警的意義濃厚。此時,從刑事角度對島內“台獨”分裂勢力予以精準打擊,是大陸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打擊“台獨”,打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與國際勢力勾連出賣國家利益的合法行為。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嚴厲的懲罰措施,可以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威懾作用。那些試圖勾連外部勢力分裂國家的人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後果,這有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蔓延,防止其對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更大的危害。

 

總之,《意見》的頒布實施,是通過明確的法律手段打擊“台獨”分裂行為,有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應對外部干涉,確保對“台獨”分裂犯罪行為依法懲處。通過《意見》的頒布實施,大陸在使用法律工具遏“獨”促統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確保大陸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作者: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朱松嶺)

島內輿論:大陸依法嚴懲“台獨”,能防止臺海形勢進一步惡化

2024-06-25

新華社台北6月24日電(記者章利新、王承昊)大陸近日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持續引發台灣各界高度關注。島內輿論認為,這份懲治“台獨”的司法文件具備執行力,對“台獨”頑固分子具有極高震懾力,能防止臺海形勢進一步惡化,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推動和平統一的保障。

 

《中國時報》24日發表社論指出,民進黨從來不談兩岸中國人的同胞情,也回避兩岸同文同種的歷史淵源,動輒用“反滲透法”等對待兩岸交流,甚至連媽祖、胡歌都視為“滲透來源”和“統戰威脅”。大陸將“台獨”言行納入法律管轄並不令人意外,可謂民進黨“招來”的結果。

 

《旺報》23日發表題為《大陸懲獨目的在保和平促交流》的社評認為,賴清德拋出“兩國論”,大陸通過發佈、施行《意見》,以法律手段加強“反獨”力道,在預料之中。《意見》是對大陸方面既有法律條文的具體解釋,是在既有對臺政策架構內的強化。從長期看,《意見》可防止臺海情勢滑向極端情形,是對兩岸交流、和平統一的保障。

 

梅花新聞網發表評論指出,賴清德上臺以來沒有對大陸釋放善意,也無意降低兩岸緊張情勢,念茲在茲的是推銷“新兩國論”。《意見》是針對賴清德當局堅持“台獨”路線的具體回應。

 

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柳金財認為,大陸方面推動融合促統的同時,堅持反“獨”促統,有力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意見》成為賴清德上臺後大陸懲治“台獨”最完整且具體的規範,為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作用在於威懾、遏制“台獨”。

 

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大陸研究所副教授劉性仁指出,大陸對“台獨”頑固分子的行徑零容忍,《意見》既有實體法上犯罪要件及量刑標準等規範,也有程式法上訴訟程式及司法管轄的內容。定罪量刑規範的針對性、目的性很明確,對“台獨”的打擊全面、精準,或許這就是賴清德上臺後得到的結果。

 

《觀察》雜誌發行人紀欣對記者表示,《意見》于法有據,對“台獨”行徑做了非常清晰、有針對性的定義,同時體現寬嚴並濟。“只要台灣民眾詳細了解《意見》的針對性,就不會為此擔心。《意見》震懾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不會影響兩岸深化交流的大勢。”

 

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表示,希望賴清德不要再走激進、引戰路線,如此才是兩岸人民之福。大陸將“絕大多數台灣民眾”與“台獨”分子區別對待,也顯示兩岸民間交流不會中斷。為了兩岸的未來,為了台灣的安全,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將繼續推動兩岸青年交流,為兩岸民間交流與互信累積更厚實根基。

 

“台灣民眾希望兩岸維持和平、追求生活繁榮富裕,不願見到台灣陷入兵兇戰危之境。兩岸和平最好的方法就是回到‘九二共識’。”台灣商業總會榮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應攜手增進更多交流,持續擴大民間往來,促進互動與了解,凝聚更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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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臺司法文件嚴懲“台獨” 學者:增強反“獨”工作實效

2024-06-24

中新社北京6月22日電 (朱賀 楊程晨 徐雪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1日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多位學者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表示,新的司法文件是懸在“台獨”分裂分子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運用法律手段依法打擊“台獨”,將增強反“獨”工作實效。

 

依法遏“獨” 形成反“獨”組合拳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指出,一段時間以來,島內“台獨”勢力分裂活動愈演愈烈,對兩岸關係的危害不言而喻。大陸採取法律手段加以遏制,旨在警告“台獨”分裂勢力,具有強大威懾力。

 

上海台灣研究所所長、《臺海研究》主編倪永傑認為,《意見》針對性強,依法有據,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正當性及可行性,連同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反制手段組成強大的反“獨”促統組合拳。《意見》符合法律,也是主權國家打擊分裂勢力的通常做法,對於兩岸關係發展、國家統一大業具有正向推動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表示,這是繼2021年、2022年先後兩次出臺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後又一重大舉措,彰顯了大陸反“獨”反分裂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志。今後對於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司法認定和處罰有了更明確、細化的依據。

 

嚴懲首惡分子 “境外不是法外”

 

“打蛇打七寸。”倪永傑表示,《意見》根據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針對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及“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明確認定標準,相應處以不同刑罰。“台獨”分裂分子必須面對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的代價和後果。

 

《意見》寫明,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傳票和起訴書副本送達後,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産作出處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台灣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馮霞指出,“境外不是法外”在此涉及兩點。首先,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刑法對於台灣適用,生活在台灣的“台獨”頑固分子依然會被依法起訴。

 

其次,以目前的兩岸關係現狀,面對司法起訴,這些“台獨”頑固分子大概率會出現缺席審判的情況,《意見》對此進行了規定,即法院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這是“境外不是法外”在《意見》中的具體所指。

 

“無處藏身,即使逃到天涯海角,終有一天要付出代價。”倪永傑指出,即日起,部分“台獨”頑固分子或將面臨司法機關的傳票和起訴書。

 

寬嚴相濟 為迷途知返者留存希望

 

張文生指出,《意見》既有犯罪構成的實體性規定,也有程式性規定,同時保障當事人的辯護權利,體現了寬嚴相濟、懲治與教育相結合。

 

王英津認為,這對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的“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改過自新的機會,展現了刑罰的教育和挽救功能。

 

倪永傑表示,《意見》為迷途知返的人留下反思自省的機會、出路,鼓勵、動員更多人加入轉變立場,放棄分裂行為,投入到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國家統一的洪流中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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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依法懲“獨” 臺輿論指“台獨”主張者必須考慮後果

2024-06-24

中新社北京6月22日電 (朱賀 楊程晨)針對大陸21日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台灣分析人士認為,該司法文件展現大陸依法懲“獨”的堅定意志,具有警示意味。“台獨”主張者必須考慮相應行徑的後果。

 

台灣法學學者、《觀察》雜誌發行人紀欣22日接受中新社採訪時指出,《意見》對分裂國家與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及其應負刑責,規定得相當清楚詳盡,希望能對“台獨”分裂分子産生警告作用。《意見》依法有據,考慮週詳全面,其中對“缺席審判”的規定特具意義。

 

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鄧岱賢對中新社記者表示,此次的新文件同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相關司法解釋一道,構築大陸通過司法途徑打擊、懲治“台獨”的網絡。主張“台獨”的人必須思考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的後果。

 

至於該《意見》的出臺、實施是否會影響島內民眾對於兩岸交流的意願,鄧岱賢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繁榮發展,人民生活安居樂業,是絕大多數台灣人的心願。文件從標題到正文都指明,其針對的是少數人的涉“獨”惡劣言行。21日舉行的有關發佈會也説明,大陸還將一以貫之支持兩岸民間往來,造福台灣同胞。

 

臺媒梅花新聞網的評論文章認為,《意見》警示意味濃。文章具體指,檢視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的言行,既未對大陸釋放善意,也無意降低兩岸緊張情勢,其念茲在茲的是推銷“新兩國論”。若民進黨仍輕忽怠慢大陸加強威懾“台獨”言行的力道,形同走在危險鋼索上,將兩岸緊張關係推到臨界點。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接受聯合新聞網採訪時分析,大陸方面發佈司法文件依法懲“獨”,該舉措旨在達到威嚇“台獨”的效果,也凸顯大陸遏制“台獨”的工具可因應各種謀“獨”行徑。

 

據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22日受訪呼籲民進黨當局改變“台獨”路線,以兩岸和平、台灣百姓安全為念,回歸一中原則,重建兩岸互信。兩岸關係緊張態勢日趨升高,賴清德主張的“台獨”路線無助於解決台灣問題。

 

蕭旭岑還指出,《意見》表明大陸將絕大多數台灣民眾與“台獨”頑固分子區別對待,兩岸交流不會因大陸依法懲治“台獨”而中斷。希望賴當局不要再走激進的“引戰”路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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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利劍出鞘!(望海樓)

2024-06-24

6月21日,國務院臺辦會同有關部門舉行專題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在臺海形勢緊張動蕩之際,《意見》的出臺實施猶如亮明刑事利劍、織就懲“獨”法網,回應了最大多數兩岸民眾的訴求與期盼,彰顯了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堅定立場。

 

一個時期以來,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大肆宣揚“台獨”分裂謬論,妄圖“倚外謀獨”“以武謀獨”,嚴重違背島內主流民意,嚴重破壞臺海和平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於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我們決不容忍、決不姑息,決不聽之任之,必須反制,必須懲戒。

 

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分裂國家的犯罪分子、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是世界範圍內的通行做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意見》的制定發佈,積極回應社會各界關於細化充實《反分裂國家法》有關規定的呼聲,嚴格遵循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通過明晰各類“台獨”分裂行徑的犯罪性質、刑事責任和懲處程式,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劃清紅線、精準打擊,進一步充實反“台獨”、反干涉法律工具箱,是依法打擊“台獨”分裂、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戰略性舉措。

 

《意見》明確指出,對“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國家犯罪予以嚴懲,對在教育、文化等領域推行“漸進台獨”以及打壓愛國統一力量等的行徑依法懲治;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嚴懲首要分子,從重處罰對外勾連行徑;同時讓相關規定在時間、空間上全面覆蓋,如依法終身追責、適用缺席審判程式等,塑造“境外不是法外”“天涯海角,無處可逃”的高壓態勢。這是對賴清德當局、“台獨”頑固分子囂張氣焰的迎頭痛擊,也是對外部干涉勢力的警示懾壓,有力展現了大陸方面對“台獨”分裂行徑決不容忍、嚴懲不貸的堅定意志和強大能力。

 

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受到“台獨”思想毒害,也由於兩岸政治分歧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一些台灣同胞對兩岸關係性質和國家認同問題出現認識偏差。此次《意見》聚焦懲治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並給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犯罪分子改過自新的機會,體現了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寬嚴相濟等法治精神。這些規定旨在打擊極少數、震懾一批人、教育一大片、保護大多數,警醒廣大台灣民眾自覺與“台獨”分裂言行劃清界線,以實際行動守護臺海和平穩定、維護自身安全福祉。

 

“台獨”是導致台灣兵兇戰危、民眾利益受損的最大禍源。只有依法嚴懲“台獨”分裂犯罪,台灣同胞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才能真正過上和平安寧的好日子。一個堅強統一的國家始終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命運所繫。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

 

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守民族大義、順應歷史大勢,充分認清“台獨”分裂的極端危害性、破壞性,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以實際行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和自身安全福祉,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作者為本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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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銳評|這份依法懲治“台獨”的重磅文件傳遞三重信號

2024-06-22

21日,中國發佈的一份重磅涉臺司法文件引發世界關注。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製定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發佈施行。國際輿論紛紛表示,這是中國對“台獨”勢力採取的最嚴厲措施之一,旨在遏制“台獨”活動、維護國家統一。

 

國際銳評|這份依法懲治“台獨”的重磅文件傳遞三重信號

 

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分裂國家犯罪分子、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中央政府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合情合理合法,是中國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舉措。

 

這份《意見》根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明確了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程式規範等,為司法辦案提供了指導和法律依據。其中,分裂國家犯罪,法定最高刑為死刑;實施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一經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都將依法終身追責;對“台獨”頑固分子,可進行缺席審判。同時,對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分裂活動,並積極消除危害後果的“台獨”頑固分子,《意見》提供了改過自新的機會。

 

分析人士認為,這些規定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體現了中國法治的公正與人性化。有台灣學者指出,這份《意見》的施行,是大陸對“台獨”的威懾,也是對國際社會的宣示,明確“台獨”于法不容。

 

國際銳評|這份依法懲治“台獨”的重磅文件傳遞三重信號

 

一段時間以來,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大肆進行“台獨”分裂活動,嚴重危害臺海和平穩定,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大陸早就有言在先:對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決不容忍、決不姑息。發佈施行這份《意見》,首先展現了中國大陸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與強大能力。

 

人們注意到,《意見》明確規定,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中央民族大學臺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田飛龍對《國際銳評》表示,這種從重情節條款構成對“台獨”勢力的精準打擊,增加了“台獨”對外勾結的成本,有利於切斷“台獨”勢力和外部勢力的勾結聯繫,並有效配合國家對外部干預勢力的直接反制,增強涉臺涉外法律鬥爭的合力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2021年11月和2022年8月,大陸先後把10人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事實上,除了這10人,任何實施《意見》規定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都將被依法嚴懲。

 

其次,這份《意見》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不涉及廣大台灣民眾。通過這份文件,台灣民眾能夠進一步認識到:“台獨”是導致台灣兵兇戰危、民眾利益受損的最大禍源;只有依法嚴懲“台獨”分裂犯罪,台灣民眾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

 

就在近日,由於賴清德當局頑固堅持“台獨”立場、煽動兩岸對立對抗和經濟“脫鉤斷鏈”、嚴重破壞兩岸協商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實施基礎,大陸有關部門不得不進一步中止ECFA部分産品關稅減讓。顯然,“台獨”分裂行徑只會損害台灣企業和民眾利益,不得人心。難怪輿論認為,意見的施行大快人心。

 

國際銳評|這份依法懲治“台獨”的重磅文件傳遞三重信號

 

從更廣層面看,依法懲戒“台獨”頑固分子,也是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穩定的負責任之舉。

 

在2022年8月美國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竄臺後,大陸宣佈的第二批“台獨”頑固分子包括蕭美琴等人。這些“台獨”頑固分子為一己之私勾連外部勢力謀“獨”挑釁,讓世界看清:臺海局勢緊張升級的根本原因在於,台灣當局一再企圖“倚美謀獨”,而美方一些人有意搞“以臺制華”。嚴懲“台獨”頑固分子,特別是針對其與外部勢力勾結謀“獨”行徑依法從重處罰,也是對試圖打“台灣牌”、干涉中國內政的外部勢力的嚴正警告。就在《意見》發佈的同一天,針對美國宣佈對臺售武,中國外交部宣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對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實體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利劍高懸!“台獨”頑固分子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還是儘早認清形勢、趕緊懸崖勒馬。也正告外部勢力及早收回伸向臺海的“黑手”。任何試圖挑戰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都註定徒勞,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國際銳評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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