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觀察|Observe
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恰當其時
編輯: 何婧 | 時間: 2024-06-25 15:26:34 | 來源: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專稿 |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意見》是在賴清德上臺剛剛滿月,島內民眾對賴清德宣稱“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強烈不滿下發佈施行的,精準打擊“台獨”分裂勢力恰當其時。
這是對島內“台獨”勢力的迎頭痛擊。賴清德在“5·20”就職講話中大放厥詞,拋出“兩岸互不隸屬”的新“兩國論”。賴清德上臺一個月以來,有計劃、有預謀地推動新“兩國論”的宣傳、推動臺軍全面轉向“台獨武裝”。他先是通過美國《時代》週刊在國際媒體上拋售新“兩國論”,在國際上製造惡劣影響,然後在黃埔軍校百年校慶講話中煽動臺軍為“台獨”而戰,在其就職滿月的記者招待會上進一步強調其新“兩國論”的陳詞濫調。在賴清德刻意引導和鼓動之下,島內“台獨”頑固分子愈發倡狂,不斷踩踏大陸紅線。在此情況下發佈施行《意見》,是對“台獨”的當頭一棒,恰當其時。
這是對“台獨”分裂犯罪的精準打擊。《意見》詳細規定了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式規範。這些規定不僅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也向“台獨”分子清楚展示了其行為的嚴重後果。這種明確且嚴厲的法律框架,能夠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心理震懾,使其在實施分裂行為時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和壓力,迫使其收斂或放棄分裂活動。《意見》頒布實施後,通過明確的法律框架、嚴厲的懲罰措施、多部門的聯合行動、國內外輿論的強力反制、社會輿論的引導和教育,以及長期的法律威懾和心理壓力,對島內“台獨”勢力形成了高壓態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它不僅能有效打擊和震懾“台獨”分子的分裂行為,而且能夠有力維護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這是對涉臺外部勢力的明確警告。《意見》明確規定,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意見》第二條、第七條規定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從重處罰。應該説,這一規定從法律威懾力上對“台獨”勢力和外來勢力鳴槍示警的意義濃厚。此時,從刑事角度對島內“台獨”分裂勢力予以精準打擊,是大陸充分利用法律工具打擊“台獨”,打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與國際勢力勾連出賣國家利益的合法行為。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嚴厲的懲罰措施,可以對“台獨”分子形成強大的威懾作用。那些試圖勾連外部勢力分裂國家的人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後果,這有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蔓延,防止其對國家統一、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更大的危害。
總之,《意見》的頒布實施,是通過明確的法律手段打擊“台獨”分裂行為,有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應對外部干涉,確保對“台獨”分裂犯罪行為依法懲處。通過《意見》的頒布實施,大陸在使用法律工具遏“獨”促統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確保大陸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作者:北京聯合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朱松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