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項目競爭性談判通知
----海外媒體內容傳播服務項目
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現就海外媒體內容傳播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現邀請有意向的公司參加本次談判,請準備以下材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人授權書;
3、能證明公司財務信息的財務報表(2025年底最後一期及2026年最新一期財務報表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情況、團隊人員、業務能力等介紹;
5、以往項目案例證明(合同電子檔及案例介紹);
6、本項目的理解、應對方案及報價。
項目名稱:海外媒體內容傳播服務
一、項目概述
為系統化提升國際傳播影響力,現計劃開展海外媒體內容傳播服務項目。供應商需基於我方提供的圖文內容,進行本地化適配,並在日本、韓國、歐美等目標市場進行精準傳播。項目預算: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
二、項目服務內容、交付物及服務標準
(一)服務內容
根據我方提供的指定內容(以圖文信息為主),供應商負責進行本地化適配與媒體對接,在日本、韓國、歐美等目標市場的主流媒體或專業媒體進行傳播。
1.本地化適配:對中文圖文素材進行整理、翻譯、文化適配、標題優化等,確保內容符合目標國家表達習慣與傳播邏輯。
2.海外媒體對接:通過供應商的海外媒體資源渠道,確保內容在我方要求的媒體進行發佈。
(二)交付物
全年共發佈72條,其中重點推廣15條,需提供海外媒體傳播證明(如發佈標題、連結、截圖等);每月不少於1條發佈于目標市場主流媒體(簡稱:重點推廣媒體),包括但不限于:韓聯社、紐斯頻通訊社、中央日報、東亞日報、韓國日報。
(三)服務標準與品質要求
1.發佈前確認:所有內容在發佈前,須經我方確認,我方有權對內容提出修改意見,供應商需配合完成修改。發佈後3個工作日內提供發佈連結反饋或相關證明。
2.本地化適配標準:翻譯準確、無歧義,符合目標語言語法與表達習慣;標題需結合目標受眾閱讀習慣進行優化;涉及文化敏感內容時,供應商應主動提示並建議調整方案。
三、報價要求
為確保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及投放效果的最大化,要求供應商在報價文件中必須包含以下兩部分內容:
(一)重點推廣媒體報價
要求:針對項目交付物中指定的“重點推廣媒體”(包括但不限于:韓聯社、紐斯頻通訊社、中央日報、東亞日報、韓國日報),提供詳細的報價;確保不少於15條重點推廣任務的高品質完成。
(二)自主海外媒體資源推薦及報價
要求:為體現供應商的海外落地能力,除指定媒體外,請根據自身掌握的獨家或一手海外媒體資源,提報一份“海外媒體資源清單及報價”。
列舉報價範圍:資源可涵蓋日本、韓國、歐美等目標市場的主流新聞網站、權威財經媒體、行業垂直媒體或高影響力地區媒體。
四、項目驗收標準
(一)成果完整性驗收
以發佈標題、連結作為驗收依據。
(二)品質合規性驗收
所有發佈內容需事前經我方確認,符合平臺調性,無重大錯誤或輿情風險。
(三)數據真實性驗收
所有數據須真實、可追溯,禁止造假。
五、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六、資格要求
1.競談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須包含與本項目需求相關的業務內容,具體以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2.競談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與採購人存在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採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與競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項目的競談。若出現上述情況且均通過資格預審,則允許最先報名的競談人參與後續環節。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談,亦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5.競談人須保證採購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其提供的産品及服務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産權侵權指控。如發生相關糾紛,競談人應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費用。
以上文件請匯總編製成pdf格式發送到zhulei@cri.cn
項目需求單位: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
聯繫人:祝磊
電話:67401111
電子郵箱:zhulei@cri.cn
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