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創業頻道導航欄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滾動   |   環球快訊   |   環球專訪   |   政策解讀   |   會員頁面   

三部門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品質監管

2020-04-26 09:19:19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陳晨

  為更有效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5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品質監管的公告》。

  《公告》明確,加強非醫用口罩出口品質監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應當符合中國品質標準或國外品質標準。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産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提供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品質不合格産品和企業清單,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確認産品符合中國品質標準或國外品質標準,進口方接受所購産品品質標準且不用於醫用用途,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對4月26日之前已簽訂的採購合同,出口報關時須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公告》還明確,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秩序。(記者杜海濤、王珂)

分享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