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赴歐投資須關注歐審查新規

2020-07-01 09:05:28 | 來源:國際商報 | 責編:馮實

  歐盟委員會于6月17日公佈防範外國企業不公平競爭白皮書,將審核、調查、制裁那些獲得國外政府補貼的企業在歐盟境內的商業活動,意在避免享受國家補貼的外國企業在歐盟市場上進行不公平競爭。該白皮書將於9月23日起公開徵詢意見,在2021年啟動立法程式。

  走出去智庫(CGGT)特邀法律專家、“中國反傾銷第一律師”蒲淩塵認為,儘管歐盟委員會的白皮書並沒有明確指明該項“革新”措施旨在監控、審核、調查、制裁中國企業,但對外投資的中國企業從國有銀行獲取的投資貸款或補貼將是中企在歐盟境內投資面臨的一道“劍門關”。

歐盟“革新式”舉措

  歐委會認為,現有的法律框架存在漏洞,即沒有相對應的法律措施處理受到國外政府補貼的公司在歐盟境內從事商業、投資、並購等活動,由此導致歐盟産業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扭曲了公平競爭。

  據蒲淩塵介紹,在歐盟境內的投資、並購交易,如果某一公司獲得國外政府的補貼達20萬歐元(過去3年),在其完成並購交易時將面臨調查,歐盟方面將採取或重組或罰款的補救措施。歐盟將審核境外公司在交易中獲取目標公司的控制權,或取得至少35%的表決(投票)權的交易項目。調查將分為兩個步驟,即初步審核和縱深調查,以了解國外的補貼是否構成了競爭扭曲。調查的範圍主要涉及補貼的數量、公司是否屬於中小型企業或大型企業、公司的行為是否獲益於國外的政府補貼等。如果調查結果確認促成並購是獲益於國外的補貼,扭曲了歐盟境內市場,審查機關將對此交易施加義務責任,或禁止該並購。

  蒲淩塵分析指出,白皮書旨在排除因國外政府的補貼而導致的“低價”競標。歐委會將針對補貼額達到500萬歐元,或補貼佔到合同金額的5%~10%或是2500萬~5000萬歐元的競標進行審核。

中國企業的“劍門關”

  白皮書在歐盟各界引發極大反響,各利益方從不同的角度評述白皮書的“革新”舉措可能引發的積極或負面影響。

  歐盟認為,現行的競爭法、國家援助、並購、政府採購、投資審查等,都沒有考慮到在歐盟境內從事投資、並購的國外公司是否獲取政府的補貼,而歐委會沒有相應的權力對此介入展開調查。

  白皮書指出,貿易救濟措施僅僅涉及解決進口的補貼貨物,並沒有涵蓋服務貿易、投資或其他金融類領域。

  蒲淩塵認為,儘管白皮書並沒有明確指明該項“革新”措施旨在監控、審核、調查、制裁中國的企業,但是,海外投資的中國企業從國有銀行獲取的投資貸款或補貼將是企業在歐盟境內面臨的一道“劍門關”。6月15日,歐盟委員會就原産于中國和埃及的玻璃纖維織物反補貼調查作出肯定性終裁。在此案中,歐盟委員會已經將中國企業在埃及的投資認定為是受到了中國政府的補貼,並由此展開調查,最終採取了反補貼措施。

  “中國企業的海外投資面臨歐盟的多重法律風險。”蒲淩塵進一步指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投資商業行為需要脫離以往的傳統模式,交易項目本身所涉及的一系列法律問題已經不能滿足企業順利完成投資的經營活動目標,需要考慮歐盟新的法律舉措、法律框架,除了投資安全審查以外,也要考慮企業的補貼問題。(何芬蘭)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GE Ontime_fororder_123_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