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級版!河北“最嚴”環保條例來了

2020-03-31 10:28:07  來源:長城網  責編:胡曉萌

  出門要不要戴口罩?吃的水果、蔬菜有沒有污染?用的水幹不乾淨?日常生活中,這些問題越來越成為民眾衡量環境品質的依據。  

  3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定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1994年,河北省已經制定過《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2005年、2016年進行了兩次修訂、修正,這為保護和改善我省生態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加快推進,特別是生態文明建設寫入憲法,中央出臺實施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為緊密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一部新的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就應運而生了。

  從原來的《河北省環境保護條例》到現在《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不僅僅是字數的變化,它涵蓋的內容和領域也在擴展。

  即將實施的新條例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企業日常生産應該注意什麼?違反了法規會受到什麼懲罰?我們來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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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字當頭

  “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打開這部條例,最亮眼的字眼應該就是“嚴”字,這個字也貫穿在整部條例的始終。

  條例的第十二條規定“省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品質標準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標準;對國家環境品質標準和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地方標準。”

  從這條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河北的地方環保標準是嚴於國家標準的,“嚴”是讓河北的生態環境得到更好地治理,也是推動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在法治軌道上快步運行。

  在條例的第二十四條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這“三線一單”條條是高壓線,也是我省治理生態環境的條例的底線,任何人都不能觸碰,觸犯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嚴”字也體現在違反規定的處罰上。為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加大了環境違法處罰力度

  條例第七章設置了對違反排污許可管理、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弄虛作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未及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落實上位法按日計罰制度設計,規定了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

  明確了對重點排污單位違反自動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有關要求的處罰、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處罰。

  還規定了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的法律責任。條例第62條規定,鼓勵、支持法律規定的主體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或者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條例第79條明確了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並負擔有關治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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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字突出

  區分重點,對症下藥是條例的一大特點,法律的精準才能使法律在使用時更加適用、更有效力。

  ——對重點區域、流域提出更嚴要求。

  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污染控制,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和準入標準,禁止新建、擴建高污染項目,實行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和區域限批。

  條例第23條規定“未達到國家生態環境品質標準的重點區域、流域的有關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限期達標規劃,並採取措施按期達標。”

  第24條規定“對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接近或者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實行預警提醒和差異化限制性措施。”

  條例第36條規定“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生態環境品質目標的地區,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區分不同排污單位實行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

  條例第38條規定“本省實施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依法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分類標準主要是根據排污單位污染物産生量、 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污染物産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對污染物産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對污染物産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登記管理。

  ——實行大氣環境品質管控制度,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措施。

  條例第46條規定“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大氣環境品質改善目標,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按照污染物排放績效分級的差別化管控方案,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47條規定“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按照其污染治理水準、污染物排放強度、企業管理水準、交通運輸方式等進行評價和績效分級,實施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鼓勵企業結合行業生産特點和對空氣品質的影響,採取季節性生産調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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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字貫穿

  提綱挈領、以一持萬。條例用機制和制度的方式,來全面統籌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條例除規定了環保法重點強調的建立健全監測數據共享、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污染防治聯動協作等機制,以及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監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制度外,還結合河北實際需要,明確規定建立健全9項“機制”、18項“制度”。

  9項“機制”是指多元化生態環境保護投資融資機制、生態環境監測預警機制、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與考核機制、綜合行政執法履職評估機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海洋環境整治與陸源污染控制統籌推進、海洋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機制以及建立定期會商、聯動執法、信息共享機制。

  18項制度主要是生態環境信用管理制度、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環保約談制度、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制度、生態修複製度、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大氣環境品質管控制度、農用地分類管理優先保護制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建築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産品的強制使用制度、公眾參與程式和公眾監督制度、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這麼多的機制制度建設是以往河北任何一部地方性法規不曾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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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字得當

  ——注重生態環境保護與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有機銜接

  河北是農業大省,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任務較重。條例第29條、第52條提出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對農村污水及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土壤保護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畜禽養殖等方面作出具體規範。尤其是加強土壤污染防治。

  第53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土壤保護和合理利用,有效預防土壤污染。對農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優先保護制度,嚴格風險管控措施,提升安全利用水準。”

  ——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應當合理開發,保護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

  條例第25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態修複製度,因地制宜建設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工程,依法依規實施退耕還林、退耕還草、退耕還河(湖)、退耕還濕、輪作休耕、輪牧休牧,開展國土綠化和水土保持,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人民群眾對禁食野生動物呼聲很高,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出臺了有關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條例第25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制度。依照國家和本省規定,全面禁止獵捕、殺害、交易、運輸、加工和食用陸生野生動物。保護野生植物及其生長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採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壞其生長環境。”

  ——加強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提高區域聯防聯治水準

  構建聯動協作機制。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65條對我省與北京、天津及周邊省份建立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促進協同執法,加強應急聯動作了規定,明確指出要建立定期會商、聯動執法、信息共享等機制,大力推進區域協同保護。推進生態保護補償。

  條例第66條規定“本省建立健全與北京市、天津市等周邊地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共同推進區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強化防治科研合作。

  條例第67條規定“本省加強與北京市、天津市及周邊地區的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組織開展環境污染成因、溯源和污染防治政策、標準、措施等重大問題的聯合科研,開展區域性、流域性生態環境問題研究,提高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水準。” (記者 張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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