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孔祥鑫、吉寧)北京市《關於推動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5日正式對外公佈。實施意見從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持續加大投入力度等5個方面提出了16項政策措施,加強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記者從北京市政府新聞辦5日召開的發佈會上獲悉,根據實施意見,北京市將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不考核生態涵養區的GDP指標。實施意見的實施期限為2019年至2022年。
據介紹,北京市生態涵養區範圍包括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以及昌平區和房山區的山區部分,土地面積11259.3平方公里,佔全市面積的68%;2017年,生態涵養區常住人口266.4萬人,佔全市常住人口的12.3%。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副巡視員王穎捷介紹,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是統籌實施“兩山三庫五河”生態保護,系統推進“一城兩帶多園”綠色發展,走出一條特色化、品牌化、差異化的高品質發展之路,著力將生態涵養區建設成為展現北京美麗自然山水和歷史文化的典範區、生態文明建設的引領區、宜居宜業宜遊的綠色發展示範區。
據悉,北京市將加大市級財政資金、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等政府資金投入,繼續實施新一輪百萬畝造林綠化,到2020年建設和恢復濕地3萬畝以上。
為了讓看山人、護林員、保水員“不吃虧、能受益”,北京制定了很多生態保護補償方面的政策,今年又出臺了《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將通過動態調整機制讓看山、護林、保水的人民群眾實現“綠崗”就業增收。
為了讓符合功能定位的企業“不吃虧、能受益”,北京對從事節能技改的企業給予每噸標準煤600元(工業企業)或800元(非工業企業)的市級補助,對從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産業的企業予以鼓勵支持。
王穎捷介紹,相對於以前的功能分區,此次實施意見中,生態涵養區去掉了“發展”二字,但不是不要發展,而是要實現更高品質的發展;不考核GDP,不是不要GDP,而是要綠色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