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首次對高消費的“老賴”進行直接逮捕
大河報焦作訊:6月25日,記者從焦作溫縣法院獲悉,被執行人王某既不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還攜帶高檔酒店餐飲卡、娛樂場所消費卡與法院“躲貓貓”,直接被依法逮捕。據悉,王某係全省法院系統首例對失信被執行人不拘留,直接逮捕的人。
據介紹,2015年9月14日,溫縣法院判決,王某償還張先生的105萬元,後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當年11月16日,張先生就向溫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為規避執行,王某便搬到自己的另一處房産居住,使案件無法執行下去。
今年,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溫縣法院執行幹警6月22日淩晨在王某的住所蹲守迅速將其抓獲,並現場在王某身上搜出1.1萬元現金,以及多張健身會所會員卡、高檔酒店餐飲卡、娛樂場所消費卡等。
執行人員現場對王某拒執證據進行採集後,按照最高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該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拒執罪自訴案件實施辦法(試行)》,根據申請人張先生提起的自訴控告,溫縣法院認為,王某的行為已同時具備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和拒不申報財産的構成要件,經研究決定採取快立、快補、快審、快判的原則,直接將王某按涉嫌拒執罪予以逮捕,強化執行震懾,縮短執行週期,節約審判資源,確保申請人合法權益得到及時兌現。(記者 郭長秀 通訊員 張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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