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訊(記者段金柱)15日,福州市政府出臺意見,對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簡稱福州自貿片區)市場主體試行“全城通辦、一照兩址”登記管理新模式,以推進市場主體便利化登記,營造更優的發展環境。這項政策執行期暫定截至2018年4月20日。
根據意見,福州自貿片區內設立的市場主體(不含外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在福州全市範圍內設立一個分支機構的,經市場主體申請並提交經營場所相關承諾申報材料,由福州自貿片區內的登記機關在其營業執照上註明經營場所地址,免於辦理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意見同時提出,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市場監管局窗口(簡稱市局窗口)辦理設立登記的市場主體,根據市場主體提出享受自貿試驗區政策紅利的需求,由市市場監管局窗口主動匹配福州自貿片區內的住所地址進行登記,同時在營業執照上註明實際經營場所地址。此類市場主體營業執照應以福州自貿片區管委會的名義核發,並加蓋福州自貿片區管委會公章。同時,在系統操作上由福州保稅區工商局代表福州自貿片區管委會向市局窗口工作人員開通內資企業註冊登記系統工號及權限進行登記。
如市場主體經營範圍涉及許可(含前、後置)經營項目及設立2個以上(含2個)分支機構,不適用於上述規定。內資市場主體設立第2個分支機構之後(含第2個)的應當辦理分支機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