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東穎)為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引進、培育優質品牌體育賽事,加快打造全球著名體育城市和世界一流國際體育賽事之都,上海市體育局日前印發《關於本市體育賽事活動組織體系設置的若干規定(試行)》《2018年度上海市體育賽事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近幾年,上海體育賽事蓬勃發展,平均每年舉辦的國際、國內賽事在160次左右,此外還有形式多樣的全民健身賽事。針對本市目前體育賽事舉辦路徑不清晰、對辦賽主體指導服務不夠等瓶頸問題,市體育局將通過賽事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政策落地,進一步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發揮體育在“上海服務”品牌建設中的作用。
《關於本市體育賽事活動組織體系設置的若干規定(試行)》是近年來市體育局發佈的唯一一個全口徑解釋本市體育賽事相關管理要求的文件。服務對象涵蓋了專業體育賽事、青少年體育賽事和群眾性體育賽事。文件進一步加強了在本市舉行賽事的名稱管理,同時發佈賽事申報要求和責任追究條款。
文件明確要求,如需要市體育局擔任主辦、承辦、支持、指導等相關工作的,應提前半年向市體育局提出申請;也明確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市開展賽事活動,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依法登記設立代表機構或備案,並依法開展各類活動。對違反本規定相關條款的辦賽主體,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主體的法律責任,並將該責任主體列入辦賽黑名單,在本單位官方網站向社會公佈。
《2018年度上海市體育賽事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明確,將重點支持對促進上海建設國際賽事之都和打響上海品牌有成效或有突出貢獻的體育賽事項目。將“各運動項目世界頂級賽事”“連續舉辦三屆以上(不含三屆)、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社會效益的本市自主品牌賽事”和“服務‘一帶一路’、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戰略和全市重點工作的體育賽事”作為重點支持項目,並加大支持力度。
相較去年,一是提升資金支持額度,對“提升賽事能級類項目”和“促進賽事落地類項目”採用統一標準,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賽事實際投入30%,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且市區兩級財政支持總額不超過賽事實際投入的50%。二是降低申報準入門檻、簡化申報流程。申報“促進賽事落地類項目”賽事實際投入調整為“不低於100萬元”;申報“提升賽事能級類項目”賽事實際投入調整為“不低於200萬元”,均比去年下調100萬元,擴大了申報項目的入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