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雙減”細則相繼落地 全面停止暑期學科類培訓
2021-08-12 09:16:51來源:人民網責編:鄭思雯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

  記者注意到,近期,多地“雙減”細則陸續落地。作為全國試點城市,北京、廣州、成都等地已經相繼發佈了政策文件和通知,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

  北京:嚴格規範校外培訓 通報違規機構和個人

  8月3日,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部署“雙減”工作。針對校外培訓,會議要求抓好“三限”:即限制機構數量、限制培訓時間、限制收費價格;做好“三嚴”,即嚴管內容行為、嚴禁隨意資本化、嚴控廣告宣傳;做到“三提”,即提高教育品質、提高作業管理水準、提高課後服務水準;落實“三管”,即管好教育教學秩序、管好考試評價、管住教師違規補課。

  8月9日,北京市教委印發近期檢查校外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的通報,一批無辦學許可(證)、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含一對一培訓)的機構和個人受到通報。

  天津:啟動暑假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

  7月26日,天津啟動2021年暑假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從7月26日至8月31日,天津將通過區級普查和市級抽查的方式,聚焦合同簽訂、收費退費、教師隊伍、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治理。

  天津市教育兩委印發《2021年暑假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根據方案,區級普查要確保全覆蓋,市級抽查由天津市“雙減”工作專班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每區至少抽查10家校外培訓機構。

  成都:對培訓機構治理實施社會監督

  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印發通知,開啟“雙減”試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督辦暨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從7月20日起,成都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再收取義務教育階段學員今後參加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學科類培訓費。如有此類情況,培訓機構應當無條件地全額退還學生家長上述費用。

  8月初至12月底,成都市教育局組織專門力量,成立成都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回頭看”工作組。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代表及新聞媒體記者等擔任“觀察員”,對培訓機構治理實施社會監督。

  廣東:全省各地不再審批新的學科類培訓機構

  8月3日,廣東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堅決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週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根據國家“雙減”文件並徵求家長意願,堅決予以清理整頓。對於學生家長要求退費的,堅決退費;對於學生家長不願意退費的,在落實《意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歷史遺留問題妥善處理。

  陜西:立即停止校外培訓機構暑期學科類培訓

  8月4日,陜西省教育廳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校外培訓機構暑期學科類培訓。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停課機構組織好退費工作,優化退費流程、保證渠道暢通,穩妥做好退費工作,妥善處理退費糾紛。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嚴格落實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嚴禁提供境外課程,嚴禁超前超綱教學,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培訓機構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素質拓展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英語)培訓,嚴禁洩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

  浙江: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學科分類排查統計

  8月4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發佈通知,要求各地對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機構按學科類和非學科類進行分類排查統計,並及時錄入浙江省教育政務服務網民辦學校審批平臺。

  浙江省教育廳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審查專家委員會,定期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課程進行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範圍進行審核把關。

  山東:三部門集中整治校外培訓機構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證照不全”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整治。整治工作自7月30日起,為期一個月。整治工作任務將分為摸清底數、清理整治、督導檢查三個方面。無證無照、有照無證機構以“教育諮詢”“教育科技”“校外託管”等名義開展非法辦學、違規培訓行為,是重點查處範圍。

  此外,山東將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規範情況列入山東各地重要督導評估內容,評估結果列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標體系。山東還將建立通報制度,定期將整治情況和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並多渠道公佈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記者 孫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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