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辦學品質有了評價指南
2022-01-28 15:27:56來源: 光明日報責編: 陳晨

  一所高中好不好,什麼説了算?

  在眾多家長的認知中,“能讓孩子考上一所好大學的高中,就是好高中”。

  然而,真應如此嗎?我們該如何科學、客觀地衡量高中的辦學品質?

  是社會各界都很關注的高升學率、優異的高考成績?還是每年都能上熱搜的高考“狀元”和“清北率”?

  其實都不是!

  教育部10日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品質評價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評價高中辦學品質作出週詳部署,明確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

  自此,高中辦學好不好,要從《指南》找答案。

  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

  “事實上,出臺《指南》是解決評價現實問題的內在要求。”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普通高中辦學品質評價工作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在評價導向上,存在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評價辦學品質的傾向;評價內容上,存在重知識灌輸、輕實踐能力培養的現象;在評價方式上,存在重結果評價、輕過程評價的問題,迫切需要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辦學品質評價體系。

  因此,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成了當務之急。《指南》強調,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品質評價體系。同時,突出問題導向,完善評價內容,改進評價方式,推動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

  事實上,這份《指南》的出臺,也為高中辦學理念與方向作出了厘清。

  這位負責人透露,《指南》特別強調要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品質觀,並把“正確處理考試升學與發展素質教育的關係,將高考升學率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客觀結果之一,不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陞掛鉤,不公佈、不宣傳、不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作為重要考查要點,這有利於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領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理念,為中小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環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評價內容聚焦辦學方向、課程教學等五方面

  《指南》的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

  該負責人解答,辦學方向包括加強黨建工作和堅持德育為先等兩項關鍵指標。“如為切實發揮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考查要點提出‘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對學校工作領導的制度機制’等;為落實德育為先,考查要點提出‘把立德作為育人首要任務,制定並有效實施《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具體工作方案’等。”

  “課程教學則包括落實課程方案、規範教學實施、優化教學方式、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等5項關鍵指標。”這位負責人舉例説,為規範實施選課走班,考查要點提出“制訂選課走班指南,積極開發選課排課信息系統”等;為防止搶趕教學進度,考查要點提出“統籌制定教學計劃”“按照課程標準實施教學,不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等。

  教師發展包括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和健全教師激勵機制等3項關鍵指標。“比如,為完善教師激勵體系,考查要點提出‘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陞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等。”

  學校管理包括完善學校內部治理、規範招生辦學行為和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等3項關鍵指標。

  學生發展包括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勞動實踐等5項關鍵指標。負責人舉例説:“如為促進學生學業發展,考查要點提出‘學業水準達到國家規定的品質標準,理解學科基本思想和思維方法,掌握學科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形成學科素養’等。”

  評價週期內實現對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全覆蓋

  有了評價指南,就要落實與運用。

  對此,這份文件要求,各地各校要堅持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在關注學校辦學品質實際水準的同時,關注學校在辦學品質上發展提高的程度,科學判斷學校為提高辦學品質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堅決克服單純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評價學校辦學品質的傾向,充分調動每所學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整體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水準。

  “堅持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在關注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情況,切實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學校的做法,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該負責人説,還要堅持外部評價與自我評價相結合。在構建多方參與、統籌優化、組織高效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的同時,引導學校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激發內生辦學活力,促進學校及時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指南》對評價實施還作出了明確規定。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實行學校自評、縣級審核、市級全面評價、省級統籌評價和國家抽查監測。普通高中學校每年要對本校辦學品質進行自評,自評報告報縣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審核備案。市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在評價週期內完成轄區內所有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工作,及時將評價情況向學校進行反饋,並報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備案。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分年度、分批次統籌開展抽樣評價,確保每輪評價週期內覆蓋轄區內各地市,並及時將年度抽樣評價情況向各地市進行反饋,同時報國家教育督導部門備案。國家教育督導部門對各地評價情況進行抽查,對學校辦學品質和學生發展品質進行監測。

  值得注意的是,普通高中學校辦學品質評價週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原則上每3至5年一輪,具體由各地自行確定,評價週期內要實現對學校辦學品質評價全覆蓋。

  當然,評價,是為了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這位負責人指出,評價結果可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學育人,提升辦學治校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指導學校和教師精準分析學情,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光明日報記者 晉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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