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各學段
2025-11-12 09:16:56來源: 中國教育報 責編:盧家傲

  在全民普法40週年與“八五”普法收官的歷史交匯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正式施行,標誌著我國普法事業邁入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新階段,更為學校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據、剛性遵循與行動指南。青少年處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更是法治意識、規則意識與法治信仰培育的“拔節孕穗期”,將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學校教育各階段,具有深遠戰略意義。

  推動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學校教育各學段,需多措並舉構建科學有效工作體系,凝聚各方合力破解現實難題。

  長期以來,部分學校的法治教育存在“課時碎片化、內容同質化”的突出問題,各學段缺乏協同,難以形成育人合力。法治宣傳教育法明確規定“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為課程體系建設提供了剛性遵循。“要堅持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需緊扣青少年認知規律,分階段精準設計遞進式內容。學前階段應依託繪本故事、趣味遊戲等啟蒙規則意識;小學階段應結合校園生活場景講解行為規範;中學階段應聚焦民事、刑事等基礎法律知識,解析法律內涵與價值;大學階段應深化法治思維與社會治理認知,結合專業教育融入行業法律規範。通過這種學段適配、層層遞進的課程設計,讓法治教育貫穿教育全程,實現各階段無縫銜接,真正形成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的育人格局。

  打造“專業+兼職”的骨幹力量,破解“誰來教”的核心難題。法治教育兼具法律專業性與教育規律性,要求授課者既懂法律知識又通教育規律,而當前不少學校存在“兼職教師為主、專業能力不足”的困境,思政教師或班主任倉促上陣,難以滿足深度教學需求。法治宣傳教育法明確學校法治教育責任,為師資建設提供制度保障。部分地區組建“法治教育講師團”“律師媽媽服務團”等志願隊伍,將法官、檢察官等法律實務工作者引入校園,通過案例解析、現場答疑等方式增強教學實效,形成了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的良性師資生態。

  傳統課堂講授式教學易停留在知識傳遞層面,難以讓法治精神真正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法治宣傳教育法明確提出“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等場所開展法治實踐教育”,為載體創新提供了剛性指引。“普法工作要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必須打破單一教學模式,讓法治教育更加鮮活。要大力推廣模擬法庭、法治情景劇、憲法知識競賽等沉浸式活動,讓青少年在親身體驗中感受法律內涵與魅力。同時應立足地域文化、校園特色打造法治宣傳主題場館、法治廣場等專屬陣地,將法治元素與文化傳承、校園生活有機融合。數字時代可善用線上資源,依託全國青少年普法網等平臺開發訂單式、個性化內容,打破時空限制,構建線上線下聯動、虛實結合的立體教育格局。

  培育青少年法治素養是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責任,絕非學校獨角戲。當前協同育人存在突出短板:部分家庭陷入“重成績輕法治”的認知誤區,忽視法治素養培育;社會普法資源相對比較分散,未形成有效供給。法治宣傳教育法系統明確家庭、社會的法治教育責任,為構建協同機制提供剛性法律支撐。構建育人共同體需多方精準發力:學校必鬚髮揮主導作用,通過家長課堂、法治主題家長會等載體,定向提升家長法治教育能力;司法、公安、文旅等部門需主動開放資源,打造“行走的法治課堂”,為青少年開展研學實踐提供平臺;媒體要營造濃厚氛圍,以生動的法治故事、典型案例為載體傳播法治理念,讓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生活;群團組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唯有壓實各方責任,構建“學校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協同”的聯動格局,才能凝聚育人合力,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體系。

  法治宣傳教育法的施行,為構建科學評價體系提供了制度支撐。構建評價體系需兼顧過程與結果:既考核課程開設、課時保障、活動開展等硬性指標,更關注青少年法治認知、規則意識、行為習慣等軟性素養;既建立學校考核機制,也將其成效納入教師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通過“以評促建、以評促改”,倒逼學校重視法治教育品質提升,推動法治教育從“做了什麼”向“做得怎樣”轉變。同時,要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各級各類學校考核評價幹部的重要內容,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各級各類學校領導幹部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

  將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學校教育各階段,絕非簡單的課程疊加,而是教育理念的深刻變革;並非短期的突擊行動,而是久久為功的系統工程。唯有讓每所學校成為法治教育的主陣地,每位教師成為法治精神的傳播者,每個青少年都能在成長過程中汲取法治力量,方能築牢法治中國根基,夯實民族復興法治保障。(中國教育報 裴曉濤 作者係鄭州商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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