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工作辦的不僅是案件,更是鮮活的少年人生,牽動著每個家庭的期盼與未來。作為未檢檢察官,我始終堅信,每個迷途少年都值得被用心拉一把。未成年人小志(化名)故意傷害案的辦理,更讓我篤定: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溫度,足以照亮少年回歸正途的路。
2024年初,我們辦案組接手小志故意傷害案。經查,2023年12月,小志與同學因瑣事發生衝突致對方受傷。辦案組提前介入該案時,雙方因賠償數額分歧較大僵持不下,被害人家庭的怨氣與小志單親家庭的經濟窘迫,讓刑事和解陷入僵局。我深知,未檢辦案絕不能“一結了之”,推動矛盾實質性化解、彌合雙方心理創傷,才是踐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的核心要義。
秉持修復性司法理念,我們先後3次組織雙方當面協商、5次開展電話溝通,通過釋法説理厘清權利義務,梳理雙方核心訴求。考慮到小志家庭無力一次性支付賠償款,我們積極引導雙方達成分期支付協議。不料首期款項到期後未能按時支付,和解工作再度停滯。看著小志沉默懊悔的模樣,我心裏只有一個念頭:這孩子不能就這麼放棄。
我們一邊持續跟進小志思想動態與生活狀況,一邊耐心疏導被害人家庭情緒。轉機源自一次幫教談話,小志主動提出外出打工掙錢賠償被害人。我第一時間將這一積極變化告知被害人一方,隨後陪同小志當面誠懇道歉,詳細説明家庭實際困難,居中調和雙方心結。最終,雙方達成新的和解協議。3個月後,小志用自己打工所得1萬元足額支付賠償款,被害人出具書面諒解書。看著兩個少年重新平和對視,我深切體會到,化解矛盾的終點,是讓孩子們徹底放下包袱、輕裝前行。
和解推進的同時,精準幫教工作同步落地。針對小志家庭監護缺失的問題,我們依法制發督促監護令,督促其父親履行監護職責;組建“檢察官+司法社工+監護人”三位一體幫教團隊,量身定制包含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及職業引導的個性化幫教方案,每週開展一次面對面幫教。小志赴外地務工後,我們及時調整幫教模式,由司法社工每日晚間通過視頻跟進其思想動態與工作情況;在徵得小志同意後,聯動其務工餐廳老闆協同開展日常行為監督,確保幫教不脫節。
經過半年系統幫教,小志變化明顯,從最初的迷茫自責轉變為自律上進,能夠以負責任的態度面對生活與工作。2025年1月,綜合考量小志犯罪時係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以勞代償等法定從寬及酌定從寬情節,結合其幫教期間的良好表現與顯著降低的社會危害性,檢察機關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並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封存相關犯罪記錄。當小志深深鞠躬致謝時,我更加明確,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寬宥”,絕非縱容,而是以司法溫情給予改過自新的空間,助力他們重拾人生方向。
個案辦結後,我們以該案為藍本,走進轄區多所學校開展“以案説法”,結合小志真實經歷,向學生講解衝動行事的法律代價與矛盾化解的正確路徑。看到孩子們專注傾聽、主動反思交流,我深知,法治的種子已在他們心中悄悄紮根。這起案件的辦理,更讓我清晰認識到未檢雙向保護的深刻內涵,既要全力為被害人撫平身心創傷、維護其合法權益,也要用心為涉罪未成年人撐起重生的天空,最終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深耕未檢一線多年,我愈發深刻體悟,未檢工作不必追求光芒萬丈,只需做點亮迷途少年歸途的微光。未來,我們將持續把法治溫度融入每一起案件辦理中,以精準幫教為迷途少年引航,以“以案説法”築牢青春法治防線,用檢察力量護航每一棵“幼苗”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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