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AI魔改”給青少年帶來認知混淆
2026-02-25 09:25:15來源: 中國青年報 責編:盧家傲

  “林黛玉”上演倒拔垂楊柳,“關羽”為一雙假皮鞋踏上維權路……近日,一些荒誕的“AI魔改”內容在短視頻平臺上流傳,引發公眾對文化傳承、法律邊界與技術倫理的關注。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多位法學專家,深入剖析“AI魔改”現象背後法律風險與有效治理路徑。

  “AI魔改”並非簡單的“圖一樂”,背後潛藏的法律風險呈現多層次、交叉性特點。“‘AI魔改’主要涉及兩大類作品。”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法研究所所長付繼存指出,一類是對已進入公有領域的經典作品(如文學名著)進行篡改,這可能侵害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即禁止他人歪曲、篡改其作品的權利。“即便原著版權保護期屆滿,其獨創性的角色形象與精神內核仍受法律保護。”

  他以“關羽”形象為例解釋,歷史人物關羽的事跡屬於公共素材,但作者在《三國演義》中塑造的“忠義關羽”經典形象,是受法律保護的獨創性表達。“AI魔改”將這一形象置於荒誕的劇情中,是對該藝術形象的扭曲,可能構成侵權。

  另一類則是對仍在著作權保護期內的作品進行“魔改”,比如當代影視劇,涉及的法律問題更為複雜。付繼存稱,這類“魔改”行為可能同時侵犯著作權人的複製權、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多項財産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著作人身權。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認為,“魔改”行為突破法律邊界,往往不止于著作權範疇,還可能侵入人格權領域。“如果‘魔改’內容使用了影視劇中演員的肖像、聲音,涉嫌侵犯演員的肖像權、聲音權;即便演員已故,其近親屬仍有權尋求法律保護。”他強調,若是對英雄烈士的形象進行惡意篡改,可能觸犯英雄烈士保護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若“魔改”行為涉及商業屬性,法律規制更為嚴格。“以引流、變現為目的,利用他人知名形象進行‘魔改’創作的,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付繼存説。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注意到,與傳統惡搞內容不同,“AI魔改”的內容製作更為逼真,比如,“林黛玉”神態靈動、口型精準對位,“關羽”的語音語調幾乎能以假亂真。技術的迭代升級,讓一些惡搞內容真假難辨。

  “這類由新技術生成的內容隱蔽性更強,有的看似真實又權威,對未成年人的誤導性更大。”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于旭坤注意到,AI生成內容形態多變,用傳統關鍵詞過濾手段難以有效識別,且這類內容製作門檻低,一經演算法推薦,極易形成病毒式擴散。

  “一些未成年人分不清虛構與現實的邊界。”于旭坤説,很多00後、10後青少年並未讀過《紅樓夢》原著,也沒看過87版經典電視劇,他們對“林黛玉”的初次認知,或許就是那個“倒拔垂楊柳”的“AI魔改”版本,這可能造成他們深層的認知混淆。

  朱巍對此表示認同,“當四大名著、革命歷史被戲謔、解構,一個民族共同的文化記憶和歷史史實會在無形中被侵蝕。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關乎文化自信根基的嚴肅問題。”

  于旭坤指出,更需要警惕“AI邪典”,即利用AI生成的恐怖、暴力內容,偽裝成兒童動畫傳播。“這類內容製作門檻低,傳播速度快,會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造成直接損害。”

  面對海量AI違規內容,傳統治理框架面臨挑戰。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聯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專家團隊編寫的《AI科學使用手冊》,于1月19日正式發佈,旨在引導青少年提升AI使用技能、科學有序用好AI、自覺防範AI沉溺,提升自主學習能力,回歸真實社會交往。

  監管層面在持續發力。今年年初,國家廣電總局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以四大名著、歷史題材、革命題材、英模人物等相關電視劇作品為藍本的“AI魔改”內容。2025年9月,國家網信辦等部門聯合製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要求AI生成內容必須強制亮明“數字身份證”。

  記者採訪中,專家一致認為,平臺不應再以“技術中立”和被動的“通知-刪除”規則作為擋箭牌。于旭坤強調,平臺須承擔起與自身技術能力相匹配的主體責任,主動搭建AI內容識別機制,對高風險賬號和內容實施重點監管,同時暢通舉報渠道、完善快速處置通道。

  付繼存提出要打好平臺系統性治理的“組合拳”:平臺可主動獲取經典IP授權,為用戶提供合規二創素材,引導創作生態走向規範,同時探索收益分成模式;優化演算法機制,對低質、惡搞、篡改歷史的內容實施限流、降權,切斷其流量變現的利益鏈條;構建創作者AI版權信用檔案,對頻繁侵權者採取封號、禁止重新註冊等懲戒措施,提高違法成本。

  朱巍指出,治理“AI魔改”需要“用技術對抗技術”,發展更智慧的AI識別系統,應對海量內容審核。針對涉及重大歷史、英烈等特殊內容,必須保留必要的人工審核環節,確保價值判斷的準確性。“二次創作是文化創新和經典傳承的重要形式,不能因治理‘魔改’而扼殺健康的創作活力。”朱巍強調。

  在朱巍看來,當前法律框架已基本完備,英雄烈士保護法、民法典等都有相應規定。“關鍵在於執法與司法環節充分、有效運用。”他認為,治理“AI魔改”的核心,是在鼓勵創新與保護經典、技術自由與法律規範、個人表達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動態、可持續的平衡點。

  付繼存建議,構建監管部門、平臺、行業組織、用戶多方參與的共治體系,可借鑒著作權集體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經典文化符號的正規授權渠道;同時未來立法中進一步細化對“深度合成技術”應用的規制,對涉及經典文化符號、歷史人物等的內容設置更高保護層級,針對惡意牟利的“AI魔改”行為,引入更嚴格的懲罰性賠償機制。

  “唯有在嚴明的法律框架內,在技術向善的導向下,才能讓AI真正成為賦能文化繁榮的利器。”朱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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