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推行全省義務教育“陽光分班” 秋季學期在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實施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印發通知,明確從2026年秋季學期起,全省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全面實行“陽光分班”,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切實維護教育公平,構建良好教育生態。
“陽光分班”覆蓋全省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完全中學)的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及起始年級少於兩個自然班的學校除外。分班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屬地負責、各校實施,嚴禁學校通過組織入學考試等方式分班,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禁在分班過程中暗箱操作、優親厚友。
根據安排,2026年6月底前,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招生實際,制定“陽光分班”工作方案,明確分班時間、地點、具體辦法,並通過官網、官微等渠道提前向社會公開。學校應按照“結構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則,提前組建起始年級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團隊,並在校內公示。
8月底前,各校要按照隨機確定學生、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團隊)方式組建班級;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分班,分班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人員、責任督學、新生家長代表及媒體代表等現場監督,過程性資料要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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