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治理邁向“常態長效” 教育部新規把選擇權交還學校與家長
2026-08-20 13:36:10來源: 北京廣播網 責編:盧家傲

  近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印發《中小學校服管理十條》(教基司函〔2026〕26號),文件重申了2015年四部委出臺的“校服新政”精神,在2025版《全國中小學校服管理“應知應會”》十一條基礎上深化為“新十條”,形成系統性指令規範。文件刪除“各地要制定校服管理辦法”相關表述,著力糾治部分地區校服管理工作中擅自解讀政策、政出多門、責任主體錯位等突出問題,糾偏畸形政績導向,推動全國校服治理由階段性“集中攻堅”邁向制度化“常態長效”。

  校服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切身利益,事關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成效。此次政策出臺有著深刻的現實背景與制度支撐。6月17日教育部全國校服行業行政指導會,直指部分地區盲目推行“一市一款”、重外在形象輕民生實效的形式主義傾向,確立學校主體、民主決策、公平競爭、全程公開四大核心治理準則。6月23日新修訂《招標投標法》實施,以法律破除市場壁壘,規範採購全流程。7月1日新版《纖維製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落地,強化校服面料標注、出廠全檢硬性要求,築牢穿著品質底線。近期,湖南株洲等地立足本地實際,叫停“一市一款”模式,回歸學校陽光招採,成為落實校服管理政策導向的實踐縮影。

  新規牢牢抓住落實學校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文件多處明確學校作為校服選用採購責任主體。其中全文“學校”作為主語出現8次,“新十條”中5條均以學校作為責任主體。如第三條強調“將校服採購列入學校‘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第六條強調“學校要依法依規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採購合同”;第五、八條均要求公示選用方案、採購流程、質檢報告等。“新十條”明確學校的主體權責不能被架空,不能被行政部門上收,教育主管部門僅起到指導、監督的作用。這一要求,與教育部行政指導會上“不認同校長退出校服選用管理的想法”的工作導向一脈相承,厘清權責邊界,壓實辦學主體責任。

  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是校服採購民主治理的重要體現。校服採購應成立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取得對應年級三分之二以上家長同意即可啟動採購流程;校服選用組織當中家長、學生代表佔比不得低於80%。堅持陽光運行,把校服採購全過程置於監督之下。新規要求,採購方案、供應商信息、校服款式、價格、品質標準、售後服務等內容,事前公示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新增硬性規定,校服完成驗收後,必須再次公示批次質檢報告、售後服務以及監督反饋渠道。採購全流程資料完整歸檔,選用結果、採購合同、驗收報告按規定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以全鏈條公開從源頭防範暗箱操作。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在校服領域得到充分落地。相較于2025版“應知應會”,進一步嚴禁設置地方保護條款,嚴禁虛假招標、串標圍標,杜絕定點、定商標等干預市場交易行為。政策鼓勵全國性合規校服企業平等參與各地項目,破除區域壁壘。政策同工信部紡織産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工程同向發力。增品種上,破解款式同質化,結合學段、地域、校園文化開發多元産品,踐行安全、美育、文化、認同四位一體理念。提品質上,淘汰劣質原料,遏制低價內卷造成品質下滑。創品牌上,“明標識”品牌導向,破除地方保護,暢通全國公平競爭市場。

  文件梳理形成“7嚴禁3嚴格1鼓勵”的規範體系,清晰劃出監管紅線與政策倡導方向。7嚴禁,即嚴禁強制購買、嚴禁指定干預、嚴禁頻繁更換校服款式、嚴禁暗箱操作、嚴禁違規簽約、嚴禁採購黑名單企業産品、嚴禁以權謀私,構建完整負面清單;3嚴格,即嚴格採取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遴選供貨企業,嚴格執行校服“明標識”制度,學校嚴格依規開展選購、教育部門強化監督指導;1鼓勵,即鼓勵推行校服“雙送檢”,同時明確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持續提升校服品質管控水準。

  針對社會關注的校服市場化改革問題,新規厘清認知誤區。真正的市場化,體現為供給多元、無行政壟斷、信息公開透明、要素自由流動。如果一個市場上只有政府指定的一款商品,絕不可能稱其為“市場化”。校服生産、銷售由市場主體承擔,費用由家長自行承擔,家長自願選購,生産交易環節屬於市場行為,同時必須嚴守自願購買、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要求。“新十條”明確規定,嚴禁學校、教師引導或變相引導學生、家長向指定生産或銷售主體採購校服。該條款立足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部署,目的是維護陽光招採入選優質企業公平發展環境,破除地方保護,絕非默許“一市一款”偽市場化行為。

  新規著重強調校服款式相對穩定,文件明確嚴禁頻繁更換校服款式,不允許頻繁為同一年級徵訂校服。確立三年分學段採購週期,一次合規招採覆蓋三年使用週期,校服尚在使用有效期內,不得隨意變更款式,更不可施行“一市一款”增加家長負擔。該條款既能保障校服管理規範有序運行,避免因頻繁換款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也有助於企業形成可預期的生産與補單需求,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從“集中攻堅”走向“常態長效”,標誌校服領域突出問題整治工作邁入新階段。“新十條”引導學校切實扛起主體責任,有序開展合規校服招採,自主擇優遴選優質品牌,以産業品質升級回應人民群眾對於優質教育配套的現實期盼。持續糾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規範校服領域治理,正是教育系統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具體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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