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改革方向,加強隨遷子女教育保障,鞏固提升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學位比例的同時,推動將隨遷子女納入常住地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公共服務範圍,標誌著我國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邏輯正從“戶籍本位”向“常住地本位”轉變。
改革開放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形成了“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就學政策體系。越來越多的隨遷子女得以在父母工作生活的城市就近入學,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持續提高,從2015年的75.5%上升至2024年的95%以上。儘管伴隨落戶政策改革的深化,隨遷子女數量近年來連年減少,但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仍有1274.17萬(其中,小學861.75萬,初中412.42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學,且主要分佈于廣東、江蘇、浙江等東部沿海省份,對這些省份的教育資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進一步加劇了教育資源的供需矛盾。
一是隨遷子女規模總體減少與局部地區流入集中並存,部分城市學位供給壓力持續增大,區域分化特徵明顯。二是學齡人口排浪式變動與學位供給週期性波動疊加,入學高峰正逐漸從小學向初中、高中階段傳導,加劇了不同學段學位供需的結構性矛盾。三是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與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保障水準差距明顯,學前和高中階段教育普惠性資源供給不足、保障機制不健全,制約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四是財政事權劃分調整與隨遷子女跨區域流動不匹配不同步,常住地政府承擔隨遷子女教育公共服務的財政壓力與自身財力不均衡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
此次《意見》的出臺正是對上述困境的制度性回應,也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深入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的關鍵舉措。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構建覆蓋全學段的常住地教育服務供給體系,彰顯了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教育強國建設理念,有助於破解隨遷子女教育保障區域分割、學段割裂、人戶分離等難題,從底層邏輯上重塑隨遷子女教育公共服務的制度基礎,推動實現教育整體公平。因此,各地在具體落實過程中應從五個方面精準發力。
第一,精準把脈學齡人口流動方向,創新學位供給方式。建立健全基礎教育各學段學齡人口變化和教育資源需求監測預警制度,依託國家和地方大數據平臺,動態跟蹤隨遷子女分佈變化趨勢,科學預測學位需求變動,統籌新建、改擴建學校與存量資源挖潛,探索跨區域學位共享、政府購買學位、一貫制學校彈性供給等多元模式,以有效應對局部地區學位緊張問題。
第二,探索建立跨學段統籌銜接機制,前瞻調配學位資源。緊扣入學高峰從小學向初中、高中梯次傳導的特點,推動區域內教育資源按學段需求靈活調劑,加強小、初、高各學段的深度聯動,探索“潮汐學校”“一校多用”等,增強資源配置彈性,避免出現資源供給學段錯配現象。
第三,合理制定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規範實施梯度供給。根據常住地學位承載能力和教育資源分佈狀況,合理制定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分類施策,保障隨遷子女平等入學權利,避免設置過高門檻或簡單“一刀切”。在人口流入集中地區,綜合考慮學齡人口總體縮減和短期流入增加的趨勢,可在一段時期內探索實施“積分制”與“分類保障”相結合的梯度入學辦法,優先保障長期穩定居住、父母穩定就業的隨遷子女入學需求,同時為短期流動隨遷子女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兜底。
第四,暢通隨遷子女轉學通道,保障學段銜接順暢。適應隨遷子女家庭流動性強的特點,簡化跨區域轉學材料要求,尤其是跨省域轉學;優化轉學辦理流程,縮短轉出、轉入和學籍系統調轉審核時限;依託全國學籍信息管理平臺推動實現“一網通辦”,讓隨遷子女轉學“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降低轉學成本。推動各地統一轉學標準和時限要求,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轉學障礙,確保隨遷子女在學段轉換時“無縫銜接”,避免因轉學不暢而失學或輟學。
第五,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引導隨遷子女合理流動。優質教育資源是拉動人口流動的重要變數之一。各地可以通過集團化辦學、城鄉教共體等方式,擴大區域內優質教育資源總量,推動優質師資、課程教學資源等均衡配置,縮小縣域、校際差距,從源頭上減少隨遷子女因追求優質教育資源而盲目流動,降低擇校帶來的非必要流動壓力。以學前和高中階段教育為牽引,吸引隨遷子女家庭在流入地長期穩定就業就學,為區域高品質發展注入穩定的人力資源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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