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化拓展科技創新引領工程 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 我市發佈 12項重磅措施 連續3年出臺新政,加速補足短板弱項,增強城市創新綜合競爭力
近日,我市發佈《關於深化拓展科技創新引領工程 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12項具體措施,深化科技管理機制創新,營造更有利於科技創新的環境,全力推動廈門市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
這是繼此前《廈門市科技創新引領工程實施方案》《關於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工程 爭創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的若干措施》相繼出臺後,我市再次出臺新政,持續深化拓展科技創新引領工程,堅定地將科技創新作為事關廈門發展成敗的戰略關鍵來抓。
科技競爭不僅體現在科技硬實力的較量上,更是科技創新組織方式和治理模式的比拼。此次發佈的新政措施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研事業單位管理、科技型企業培育、多元化科技投入作為主攻方向,包括提升科技與産業協同創新平臺功能、深化科技管理服務創新、夯實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撐體系等四個方面。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建強平臺 促進科技與産業協同創新
廈門科學城打造“超級孵化器”
融入、承接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建設
作為推進科技創新引領工程的核心載體,廈門科學城定位為原始創新策源地和未來産業培育地,《若干措施》更進一步強化廈門科學城“超級孵化器”功能,打造創新“引擎”。具體措施包括,完善全鏈條産業育成服務體系,率先融入、承接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建設,鼓勵全國各地國家大學科技園設立非獨立法人的技術轉移機構,引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來廈落地等。此外,將推進環廈大科技創新圈、集美創新街區建設,促進在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就近轉化。建立各區(開發區)共建廈門科學城的協作機制,完善“科學城研發孵化—全市域轉化加速”的産業輸出模式。
加強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
對新獲批建設或重組入列的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
《若干措施》還提出,加強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將提升嘉庚創新實驗室能級,加快建設翔安創新實驗室、鷺江創新實驗室、智慧儲能大型科研基礎設施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立穩定性和競爭性相結合的省創新實驗室運行期經費支持模式。對新獲批建設或重組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注重梯次培育,加大對省級、市級創新平臺支持。
深化國際科技交流合作
對金磚創新合作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
近年來,我市積極佈局國際科技合作網絡,《若干措施》將拓展科技交流合作平臺,持續深化與金磚國家等區域的科技交流合作。例如,支持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對臺科技合作與交流基地建設,對新入選基地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項目成果在廈轉化落地,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推進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夥伴關係創新基地、中國—金磚國家新時代科創孵化園建設,對金磚創新合作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協調推進海洋負排放國際大科學計劃,打造國際海洋科學中心。
優化管理 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推進科技計劃體系改革
新設科技産業重大專項,新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計劃等
體制機制創新是《若干措施》激活創新動力的一大亮點。其中有不少是首發性政策措施,如優化市級科技計劃體系,新設科技産業重大專項,加快重大技術裝備、先進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計劃,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型企業;加強市區合作,設立市區聯合專項,共同支持重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産業化。此外,深入推進項目評審改革,明確可採取定向申報方式部署任務導向明晰的科技計劃重大項目。
創新科研事業單位管理機制
探索“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新模式
《若干措施》持續推進科研事業單位管理創新,依託廈門産業技術研究院組建“蘇頌創新研究院”,統籌全市已建和新設新型研發機構,探索“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新模式,推動構建全市産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優化“容錯機制”是亮點之一,《若干措施》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制定出臺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和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工作指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採用“先使用後付費”“賦權+轉讓+約定收益”等模式轉化科技成果。同時推進醫工結合,將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探索適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政策。
培育發展高端科技服務業
支持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等建設,給予每年每家最高500萬元獎勵
為進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若干措施》提出培育發展高端科技服務業。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創業資源共建共享共用機制,出臺培育發展科技服務業政策,打造“鷺創通”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系統佈局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品質與可靠性等服務平臺。支持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等建設,給予每年每家最高500萬元獎勵。對企業自主建設的國家級製造業中試平臺,按設備投入情況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並納入市技術創新基金支持範圍。
扶持企業 夯實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是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的關鍵。《若干措施》著力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企業年度自主研發費用高於200萬元且較上年實現增長的,年度自主研發費用每滿200萬元給予10萬元補助,最高500萬元。企業年度自主研發費用高於500萬元且增長率超過20%的,給予最高50萬元疊加獎勵。尤其是,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省創新實驗室等共建聯合實驗室,按非財政資金投入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加強市、區政策協同配合,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成長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
著力提升産業鏈創新能力
將首次建立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機制
為了促進産業鏈創新能力提升,《若干措施》著力做強一批“鏈主”企業,將首次建立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機制,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開展研發管理創新、建設國家級創新平臺、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另外,著力推動創新聯合體建設取得突破,支持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牽頭或參與承擔國家科技項目,組織聯合攻關及科技成果中試和示範應用。探索以“撥投結合”方式支持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創新實驗室、龍頭企業、創新聯合體等牽頭研究前瞻性、引領性和顛覆性的技術創新項目。
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
支持國有企業試點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平臺
國有企業改革亦是重點,《若干措施》多措並舉激發國有企業創新活力。支持國有企業試點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投資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國有股權,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單列。推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開展國有企業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促進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快速提升。試點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挂職國有企業“科技副總”,支持構建創新體系、攻克關鍵技術難題。鼓勵國有企業集團對所屬以研發、科技服務業務為主的科技型企業,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單列。
完善體系 支撐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構建科技金融支持體系
每年統籌不少於100億元的財政科技資金
根據《若干措施》,我市將構建與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支持體系。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每年統籌不少於100億元的財政科技資金,引導專項債、基金等資金1000億元,支持省創新實驗室、科研基礎設施等建設以及顛覆性、前沿技術創新。完善“財政+金融”科技創新支持體系,打造超100億元的科創風投基金群,吸引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引入國有大行資金設立金融資産投資公司(AIC)基金,支持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完善政府産業引導基金、科創風投基金及其參股基金的投資決策和業績考核機制。整合打造普惠性標準化研發保險組合“廈研保”,為研發責任、關鍵設備損壞、研發失敗費用損失等提供保障。
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應用場景項目,給予每個項目最高2000萬元支持
在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方面,《若干措施》鼓勵設立市場化專業技術經紀機構。同時,我市將促進新型研發機構提質增效,建立分類建設、分類支持、分類考核機制,構建建設經費、運營經費、資本金投入等多元化支持方式。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知識産權運營中心。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應用場景項目,給予每個項目最高2000萬元支持。對産學研合作項目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最高50%的支持,每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對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由各區(開發區)按照轉化成效給予連續2年、每年每家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還將強化海外知識産權維權應對指導機制,提供知識産權侵權比對、法律、預警分析等知識産權維權援助服務。
完善高層次人才評定體系與機制
保障性住房按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轉為人才住房
為了實現人才引得來、留得住、發展好,《若干措施》將加強人才保障服務,完善市級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體系與工作機制,首次推動人才具備相應資格條件“免申即認”,以及允許骨幹人才晉級市級高層次人才後,或有家庭成員被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保障性住房購房戶,原先購買的保障性住房按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轉為人才住房。此外,將開展引進首席科學家和領軍人才團隊科研經費穩定支持機制試點。加強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對進站博士後給予最長2年、每人每年最高15萬元生活補助。(記者 吳君寧 通訊員 曾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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