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推出首部綜合性知識産權法規 《福建省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強知識産權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創新的基礎制度”。10月1日,《福建省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
作為我省首部綜合性知識産權法規,《條例》有哪些特點亮點?如何助力我省知識産權強省建設?23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福建省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條例》新聞發佈會,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産權局與省人大教科文衛工委、省法院、省科技廳、省司法廳和省版權局等部門共同介紹相關情況。
《條例》共7章55條,圍繞創造和運用、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社會共治、服務和管理等方面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
“《條例》明確了著作權、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各類知識産權發展的基本路徑和支持措施,有利於全方位賦能發展;對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服務、管理等全流程作出全面規範,有利於全流程規範管理;精準銜接《民法典》《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上位法,完善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有利於全鏈條保護創新。”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省知識産權局局長黃水木用3個“有利於”概括《條例》的意義。
在特色亮點方面,《條例》在突出激勵創新創造、優化營商環境、厘清各方職責的同時,突出體現福建特色。如緊扣我省外向型經濟特點,支持引進國際知識産權高端研發和服務機構、鼓勵企業加強海外知識産權佈局;發揮全國數據知識産權試點省份優勢,在全國首次以地方性立法形式建立數據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制度;發揮地理標誌強省優勢,建立地理標誌培育機制;積極探索閩臺知識産權融合發展新模式等。
加強知識産權轉化運用,是推動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提高經濟競爭力的關鍵環節。因此,《條例》特別設立了“知識産權轉化運用”專章。
“《條例》著力打通從‘紙面成果’到‘現實生産力’的關鍵通道。”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省知識産權發展保護中心主任劉徵穎介紹説,如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産學研用協同聯動的知識産權創造體系,增強科技創新的“含金量”與“變現力”;推動建立覆蓋研發、産業化全過程的知識産權轉化機制,暢通科技成果轉化路徑;推動建立權責清晰、獎酬合理、激勵有效的知識産權收益分配機制,做到“誰創新、誰受益”。
為推動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近年來我省先後出臺《福建省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操作指引(試行)》《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指引(試行)》等政策措施,確定12所高校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模式探索;對高校院所在閩轉化科技成果給予分段獎勵;持續推動福建企業與中國科學院科技合作成果在福建落地轉化。據統計,2024年度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額躍升至387億元。
《條例》還明確了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的相關任務。在福建,閩都文化、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地域文化獨具魅力,民間文藝資源豐富。為提升它們在市場中的價值轉化能力,我省鼓勵支持民間文藝作品進行版權登記,設立民間文藝作品登記專門通道,為民間文藝作品提供確權幫助。2024年,全省民間文藝作品登記達125萬餘件,居全國第二位。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洪旺表示,將加強宣傳引導、優化公共法律服務、加大糾紛化解力度、強化執法監督與協調,推動《條例》落地落實。
近年來,為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福建法院持續健全知識産權審判體系建設,今年將增設或調整福州、泉州、漳州等地審理一般知識産權案件第一審法院;成立省法院知識産權技術調查官庫,首批聘請33名入庫技術專家作為技術調查官庫;在全省範圍內推廣建設知識産權司法協同中心。
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在協同高效的服務支撐下,全省創新指標明顯增長。截至2025年8月,我省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42萬件,同比增長18.92%;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11.46萬件,同比增長15.16%;17項專利獲第25屆中國專利獎。2024年以來,我省高效推動專利轉讓許可超2000件,促進專利技術要素直接向産業價值、市場價值轉化。(記者 陳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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