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確支持範圍及標準 我省出臺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
近日,《福建省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臺,提出聚力發展行業垂直模型、新一代智慧終端、智慧體等新技術新産品,培育壯大重點骨幹企業,打造提升高能級公共平臺,加快人工智能産業發展,推動“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應用,賦能福建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從2023年福建出臺《促進人工智能産業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舊十條”),到去年底《福建省推動人工智能産業發展和賦能應用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新十條”)出臺,再到《福建省人工智能項目實施方案》出臺,一攬子重磅政策出臺背後有何深意?“含金量”有多高?就此,記者採訪了省工信廳相關負責人。
“新十條”是在評估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提出的支持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的十條措施。此次《實施方案》則是進一步明確了“新十條”的支持範圍及標準,提出對優質人工智能項目採取最高限額、分檔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並提出具體的申報條件和實施流程。
相較“舊十條”,去年底“新十條”新增了若干條針對性強的支持措施。如,把培育人工智能行業垂直模型作為主攻方向,把培育平臺作為重要抓手,支持培育高層次人才。
具體怎麼做?《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的補助標準。其中,綜合考慮項目投入情況、技術先進程度、升級可持續性、用戶使用評價和推廣成效等因素,對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分A、B、C三檔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的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30%。同時,綜合考慮平臺建設投入、研發創新能力、共享服務水準等因素,對優質平臺牽頭建設單位,分A、B、C三檔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的50%。
此前,“新十條”還提高了“舊十條”中的3條延續政策的獎補標準,一是加大力度培育人工智能優質企業,二是加大力度培育人工智能優質産品,三是加大力度支持省級人工智能産業園招商對接。
《實施方案》則進一步作出説明:支持培育人工智能優質企業,綜合考慮綜合實力、研發創新、市場應用等因素,對優質企業分A、B檔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開發新一代智慧終端、智慧體、智慧晶片、智慧裝備、具身智慧、腦機介面等人工智能優質産品,綜合考慮産品的技術創新、推廣應用成效和用戶側評價等因素,對人工智能優質産品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等。
“新十條”還在“舊十條”的政策基礎上,擴大算力補助政策普惠範圍,降低了補助門檻。對此,《實施方案》提到,支持開發或應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企業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對年度購買智慧算力服務總金額達到1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按照企業年度實際購買智慧算力服務費用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方案》還對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人工智能優質産品、人工智能創新優質平臺、人工智能優質企業、採購算力服務補助等申報提出了具體的條件。如,人工智能優質行業垂直模型的申報主體要擁有專業的人工智能項目研發團隊,相關模型應具有明確的應用場景需求,穩定的數據集來源,模型設計科學合理,具有較高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已實現應用,且應用效果明顯,項目總投入原則上不低於1000萬元等。
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項目可先行向所屬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報送,後者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然後省級方面將組織專家採取材料評審或展示答辯等方式進行評審。對於實現重大技術突破、能快速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優質項目,省級方面將適時牽頭組織並在相關行業推廣對接。(記者 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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