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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穗經濟困難高齡老人優先輪候

2017-04-12 09:25:03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經濟困難高齡老人優先輪候

修改【民生在線】在穗經濟困難高齡老人優先輪候

  廣州日報訊:在廣州養老,福利越來越好。申請入住公辦養老院,“經濟困難的孤寡和高齡老年人”以及“為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都能納入優先輪候範圍了。同時,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本市戶籍老年人入住需求後仍有一定空余床位的,可接受非本市戶籍常住老年人入住申請。經市政府同意,新修訂的《廣州市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7日起由廣州市民政局印發實施。

  廣州市自2014年實施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輪候機制,已開通公辦養老機構輪候平臺,60周歲及以上、具有本市戶籍、無暴力傾向且精神狀況穩定、無傳染性疾病並自願入住的老年人可以申請輪候入住公辦養老機構。

  《辦法》規定,老年人申請輪候公辦養老機構前,應到戶籍所在區(區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委託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接受前置評估,明確輪候通道次序。輪候通道分為特殊保障通道、優先輪候通道和普通輪候通道。各通道輪候對象按申請時間(指在評估輪候平臺上提交申請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輪候。

  新修訂的《辦法》還明確,特殊保障對象、優先輪候對象輪候3個月仍未能入住市、區級公辦養老機構(含在建機構)的,根據相關規定,可以選擇入住區民政局選定的其他定點養老機構,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

  《辦法》中提出,公辦養老機構床位設置以護理型(包含養護型、醫護型)床位為主。新建的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應佔總床位的80%以上。

  為提高公辦養老機構床位利用率,《辦法》要求公辦養老機構應在産生空余床位後2個工作日內,通過評估輪候平臺發佈空余床位信息。連續2個月空余床位超過20張的,除預留20張床位以確保本區老年人輪候入住需求以及本院床位週轉、應急和臨時安置外,應將至少50%的空余床位納入接受跨區輪候範圍。

  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本市戶籍老年人入住需求後仍有一定空余床位的,經市民政局統一安排,可接受非本市戶籍常住老年人入住申請。(全媒體記者 盧文潔 通訊員 印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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