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啟動聯動機制 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經市政府同意,東莞市從2014年3月1日起,建立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與收費水量處理率同向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規定以基期收費水量處理率(目前為2014年度的75%)為基礎,當年度收費水量處理率上下變化超過2%且距離上次調整時間達到或超過1年時,由市價格主管部門啟動聯動機制相應調整徵收標準。
據市環保部門對2016年度污水處理情況的統計數據,東莞市收費水量處理率已由2014年的75%提高到77.54%,符合聯動機制的啟動條件。經徵求市財政、環保等部門意見,決定從2017年6月1日起啟動聯動機制,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根據機制聯動方法,各分類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各分類污水處理費基價×實際收費水量處理率。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調整如下:
調整後,東莞市污水處理費綜合平均水準從現行1.11元/噸調整為1.15元/噸,增幅3.6%。預計居民用戶每戶每月增加污水處理費支出約0.70元,每萬元GDP增加支出約1元。(供稿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編輯 陳偉讚 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