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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買車上牌 須憑居住證原件

2017-04-26 09:00:54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廣州日報訊:從5月1日起,如果你不是東莞戶口,又沒拿到居住證,那麼你在東莞買車就要受到限制。按照目前的政策,非莞籍人士在莞買車上牌,只要有居住證登記回執就行,但是從5月1日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必須有居住證原件。

  記者昨天從東莞交警部門獲悉,從5月1日起,廣東各地停止憑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

  據悉,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後,為滿足在暫住地已長時間居住暫未申領到居住證的內地居民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需求,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于2016年7月21日下發《關於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憑《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以下簡稱《回執》)可以辦理機動車註冊、變更、轉移、抵押、登出登記業務,大大方便了群眾,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

  已受理憑回執申辦業務的可繼續辦理

  鋻於目前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頒布實施已超過一年,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主動及時辦理居住證的情況已較普遍,有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需求的居民完全可以持居住證到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充分享受辦理機動車登記的便利。因此,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通知》規定的政策作出調整: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憑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申辦機動車登記業務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另外,在5月1日前已受理憑《回執》申辦的機動車登記業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通知》要求繼續辦理。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表示,調整原《通知》規定的政策,停止憑《回執》申辦機動車登記業務,不影響群眾正常業務辦理,也更符合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要求。

  車商:

  對銷量有一定影響

  聽説從下個月開始,非莞籍人士買車必須有居住證原件,寮步一自主品牌的經銷商唐先生表示,這對車市有不小的影響。因為從去年5月12日起,在東莞申辦居住證需要住滿半年。“對於外地戶籍、在東莞又沒有居住證的消費者來説,買車上牌起碼要等半年。”唐先生説,這對銷量會有影響。

  寮步汽車城一家法係品牌的負責人表示,影響人群主要是在沒有居住證的外地戶籍的消費者。“據我們自己統計,在我們車行裏買車的消費者十個有七個是外地戶籍的客人,東莞本地人絕大部分都已經有車了,所以,對於東莞本地人來説完全沒有影響。但是車行的生意不能只靠本地人。”該負責人説。

  厚街某合資品牌的負責人陳先生表示,影響肯定有,但是政策的出臺,也是一個好事,畢竟有的城市限購,肯定會有一部分消費者到東莞等城市上牌。對於這些城市來説,上牌數據就會與事實有一定差距,現在從源頭上控制,上牌數據會更真實。(全媒體記者 鐘宏連 通訊員 戴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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