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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對柴油車分步執行國Ⅴ排放標準

2017-06-26 15:09:39 來源:國際在線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為進一步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廣州市將從2017年7月1日起,對柴油汽車分步執行國Ⅴ排放標準。

  從2017年7月1日起,在廣州市註冊登記或轉入廣州市的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客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在廣州市註冊登記或轉入廣州市的客車以外輕型柴油車(以下簡稱“其它輕型柴油車”),也執行國Ⅴ排放標準。

  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已購買的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客車,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憑2017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

  在2017年7月1日之前(不含7月1日)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客車,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注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已購買的其它輕型柴油車,可在2018年1月31日前憑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開具的正式發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

  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不含1月1日)已從外地轉出的符合國Ⅳ排放標準的其它輕型柴油車,可在2018年1月31日前憑轉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簽注的轉出記錄,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手續。

  對自上述標準正式實施時起,辦理新車註冊登記、外地車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供稿 廣州市環保局 編輯 陳偉讚 耿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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