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創業頻道導航欄_fororder_WechatIMG203

    滾動   |   環球快訊   |   環球專訪   |   政策解讀   |   會員頁面   

廣東出臺系列指引著力構建“1+7”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

2019-03-25 15:52:18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編輯:鄭思雯   責編:鄭思雯

  國際在線環球創業頻道消息:為進一步提高廣東省各級行政機關的執法規範化水準,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省司法廳先行先試,出臺了《廣東省行政執法標準體系(試行)》等行政執法信息化標準,構建“1+7”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形成了行政執法標準系列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近年來,隨著法治政府建設的深入推進和公眾法治意識的不斷提升,社會各界對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執法規範化的期待越來越高,而執法部門執法行為不嚴格、不規範的現象還普遍存在,強化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的規範執法意識和執法規範化水準,已經成為當前廣東省執法部門的迫切任務。此次出臺《指引》,是適應推進全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以下簡稱“兩平臺”)的需要,為實現全省行政執法規範化和標準化打下了堅實基礎。

  《指引》通過依法梳理、細化行政執法事項信息和行政執法信息基礎數據,以標準化的形式進一步統一執法流程、法律文書、執法公示要求和執法監督等規範,形成了一套體系,七項規範的“1+7”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1”指的是《廣東省行政執法標準體系(試行)》,包括標準體系概述、編制原則、編制依據、建設思路、體系框架、編制説明、標準明細表、重點標準制修訂目錄等八個方面的內容。“7”指的是7個配套制度規範,包括《廣東省行政執法事項編碼規則(試行)》《廣東省行政執法基礎流程規範(試行)》、《廣東省行政執法法律文書規範(試行)》、《廣東省行政處罰裁量規範(試行)》《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規範(試行)》《廣東省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試行)》和《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基礎數據項規範(試行)》7個行政執法信息化標準。“1+7”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通過多層次、多角度的規範引導,進一步提升了執法活動的規範標準、品質標準,為各項執法活動提供了明晰、指導性的工作指引,同時為開展執法監督拓寬了渠道,有效杜絕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現象,讓每一項執法活動都在“陽光”下運行。

  據了解,目前《指引》已應用於“兩平臺”建設中,為“兩平臺”實現行政執法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了執法標準化的支撐和保障。(廣東省司法廳 供稿 編輯 石娟 責任編輯 趙娜)

分享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