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到2029年,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指引》提出形成全國數據“一本賬”,建立覆蓋政府、行業、企業等主體及國家、省、市、縣等層級的全國一體化分佈式數據目錄,支撐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有序流通和共享應用。支持農業、工業、交通、金融、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氣象等行業領域打造高品質數據集。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促進數據共享。”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從數據要素價值釋放的角度出發,面向社會提供數據採集、匯聚、傳輸、加工、流通、利用、運營、安全服務的一類新型基礎設施,是集成硬體、軟體、模型演算法、標準規範、機制設計等在內的有機整體。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在國家統籌下,由區域、行業、企業等各類數據基礎設施共同構成。網絡設施、算力設施與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緊密相關,並通過迭代升級,不斷支撐數據的流通和利用。
國家數據局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司司長杜巍表示,據測算,數據流動量每增加10%,將帶動GDP增長0.2%,數據流動對各行業利潤增長的平均促進率為10%左右。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將支撐各地區、各行業、各企業大規模數據流通利用,推動數據要素價值充分釋放,發揮海量數據優勢和豐富場景優勢,為發展新質生産力、建設數字中國提供動力。 (記者 王雲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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