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個領域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

2018-07-02 08:50:19 | 來源:人民日報 | 責編:陳晨

  6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負面清單),自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同時廢止,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繼續執行。發佈實施2018年版負面清單,是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深入推進高水準開放、進一步完善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重大舉措。

  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原來63條減至48條,推出了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一是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領域所有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鐵路幹線路網、電網外資限制。交通運輸領域,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國際海上運輸、國際船舶代理外資限制。商貿流通領域,取消加油站、糧食收購批發外資限制。文化領域,取消禁止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二是基本放開製造業。汽車行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船舶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設計、製造、修理各環節。飛機行業取消外資限制,包括幹線飛機、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直升機、無人機、浮空器等各類型。三是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準入。農業領域,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産外資限制。能源領域,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資源領域,取消石墨開採、稀土冶煉分離、鎢冶煉外資限制。

  此外,2018年版負面清單積極探索開放新路徑、新模式,對汽車、金融領域開放作出了整體安排,實行不斷開放,將給予相關行業一定過渡期,增強開放的可預期性。統一列出了股權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記者 陸婭楠)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GE Ontime_fororder_123_副本